江源政办发〔2015〕84号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以下简称《禁塑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禁塑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5〕61号)文件要求,全面做好我区禁塑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把禁塑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江源区禁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省政府“禁塑令”。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禁塑工作任务;不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江源政发〔201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江源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已经区政府2014年12月24日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8日
第一条 为推进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江源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对拟作出的...
江源政发〔201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2年全区煤矿安全工作重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2012年全区煤矿安全工作重点
2012年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
江源政办发〔201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白山市江源区城墙街道办事处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江源区城墙街道办事处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关于撤销白山市江源区孙家堡子镇和三岔子镇的批复》(吉民行批〔2007〕1号)精神,撤销三岔子镇设立城墙街道办事处,城墙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关,是主管城区街道、所辖行政村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机构。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
江源政办发〔2017〕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建立江源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 集 人:韩秀海 副区长
副召集人:刘永平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姜昌威 区教育局主任科员
张 勇 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朱宏伟 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张 贤 区编办副主任
蔡广利 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 斌 区人社局副局长
吴柏松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成刚 区卫计局副局长
李宏伟 区发改局副局...
江源政办发〔2017〕45号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和部署,为切实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区安置工作全面深入发展,依托我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4个工作专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置政策落实专班。由区民政部门牵头,区编制、财政、督查、经济、就业部门配合。
张 勇 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张 贤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长江 区委办副主任
王文利 区经济局副局长
刘桂菊 区就业局副局长
袁 东 区民政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主任
职责分工:区民政部门负责排查退...
江源政办发〔2017〕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江源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法律援助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必要性
法律援助是依法维护贫弱群体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公益事业,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
江源政办发〔2017〕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江源区重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VOCs排放主要行业类别
2.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验收基本标准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江源区重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防治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对大气环境、人体健康带来的危害,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白山...
江源政发〔2017〕17号
区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实现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保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现将各成员单位在高考期间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做以下安排部署。
一、责任分工
区委宣传部: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指导各新闻媒体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教育考试正面宣传,严肃新闻纪律,统筹全区舆情,统一宣传口径,如有域外媒体记者要做好接待工作。
区监察局:高考期间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中层以上领导2人到七中考点,负责考试...
江源政办发〔2017〕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规定,我区2017年端午节放假调休时间为5月28日至30日,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超前部署,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人员参加节日值班。切实落实镇(街)及部门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运转顺畅。遇有紧急重要情况发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