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政办发〔2017〕147号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省法制办关于报送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吉府法发〔2017〕1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江源政办发〔2017〕14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白山市江源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白山市江源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白山市江源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5号)精神,推进全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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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政办发〔2017〕1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以下简称“两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又值探亲、旅游高峰,人流、物流和车流剧增,庆典集会相对集中,加之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
江源政办发〔2017〕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我区2018年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超前部署,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人员参加节日值班。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运转流畅。遇有紧急重要情况发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请各镇(街)、各部门将...
江源政办发〔2017〕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江源政办发〔2017〕140号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江源区企业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 凯 副区长
副组长:曹殿军 区经济局局长
成 员:由立华 区发改局主任科员
刘增利 区交运局副局长
杨 浩 区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
许文辉 区金融办负责人
孙丽霞 区经济局副局长
王维义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志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韩玉柱 区环保局副局长
徐 涛 区食...
江源政办发〔2017〕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江源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建立江源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人员
召 集 人:韩秀海 副区长
副召集人:张 彬 区发改局局长
许文辉 区金融办负责人
王长江 区委办副主任
成 员:由立华 区发改局主任科员
王宪发 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朱宏伟 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樊振华 区食安办主任科员
刘江歌 区农业局主任科员
马 跃 区商务和粮食局主任科员
...
江源政办发〔2017〕1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战略部署及《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1号)指示,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农村民生,建设美好江源,特成立江源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初洪波 副区长、代区长
副组长:韩秀海 副区长
王元池 副区长
张 凯 副区长
张晓霞 副区长
成 员:周 强 区住建局...
江源政办发〔2017〕132号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吉林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吉林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全面稽核专项行动方案、吉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清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47号)精神,维护社会保险法治公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用人单位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基金平稳运行,确保社会保险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区政府决定开展社会保险“三个专项行动”。现将《江源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源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全面...
江源政发〔2017〕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4〕40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发〔2017〕12号)精神,现将《江源区社会信用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源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江源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