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老年人专版

政府文件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废止规范性文...2025-03-2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适应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精神,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对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保留的区政府级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列入废止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1.江源区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江源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山市江源区...2024-12-2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中省直单位:
  现将《白山市江源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2016年11月10日经区政府批准、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江源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源政办发〔2016〕96号)同时废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江源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修订)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1.6 预案体系
  2.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 区级...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山市江源区...2024-12-2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白山市江源区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江源区进一步
  促进住房消费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江源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白山市促进住房消费政策有关部署,结合江源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
  一、发放购房贷款贴息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本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年按贷款金额给予1%财政贴息(最高贴息1...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白山...2024-09-10

 
  区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加快推进白山市江源区公路客运总站高质量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白山市江源区公路客运总站
  高质量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36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白山市江源区公路客运总站高质量转型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白山市江源区公路客运总站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科学调整客运站结构布局。
...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白山市江源区财源煤业...2024-06-26

 
  砟子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白山市江源区财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吉林省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吉林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能煤炭联〔2020〕41号)文件确定的升级改造煤矿,生产能力由15万吨/年提升至30万吨/年。该煤矿因改扩建项目资金投入大,企业资金短缺,改扩建项目长期停建,自愿提出关闭退出申请,区政府原则同意,现决定对白山市江源区财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关闭,请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 对白山市江源区信诚矿业...2024-06-26

 
  松树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白山市江源区信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信诚煤矿为吉林省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吉林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能煤炭联〔2020〕41号)文件确定的升级改造煤矿,生产能力由15万吨/年提升至30万吨/年。该煤矿因改扩建项目资金投入大,企业资金短缺,改扩建项目长期停建,经区政府政策引导,该煤矿自愿提出关闭退出申请,区政府已审核同意,现决定对白山市江源区信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信诚煤矿实施关闭,请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4年度白山...2024-06-2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2〕136号)、《白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白山政发〔2022〕10号)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经过收集、整理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编制了《2024年度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首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江源区第四次文...2024-03-1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四次文物普查的通知》(吉政发〔2024〕3号)文件要求,全面准确开展好江源区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文物保护方针的重要举措。距离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已经16年,江源区经济社会发生了显著变化,文物保护面临新的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江源区...2024-03-1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6年8月4日经区政府批准、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江源政办发〔2006〕49号)同时废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2024-03-1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镇(街)要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本单位2024年的首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以提升执行力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确定专人负责,单位“一把手”要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