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6年8月4日经区政府批准、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江源政办发〔2006〕49号)同时废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镇(街)要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本单位2024年的首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以提升执行力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确定专人负责,单位“一把手”要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江源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源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水平,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21个部门印发的《吉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吉环发〔2022〕17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白山市江源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江源区建设占用耕地
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和利用好黑土资源,充分利用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进一步加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的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黑...
湾沟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白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落实白山市江源区吉坤矿业有限公司“4·2”较大瓦斯爆燃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通知》(白山应急发〔2023〕74号)文件要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提请了依法对白山市江源区吉坤矿业有限公司予以关闭的请示。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依据《白山市江源区吉坤矿业有限公司“4·2”较大瓦斯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决定对白山市江源区吉坤矿业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关闭。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涉农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乡村建设行动相关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乡村振兴办〔2021〕1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源区村庄规划报批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源区村庄规划报批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江源区村庄发展,规范村庄规划审批程序,根据《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管理试行办法》《吉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0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白山市江源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省体育局和设区的市级...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129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治理火葬区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扰乱殡葬市场、非法提供殡葬服务等行为,有力推进殡葬改革事业发展,区政府决定成立江源区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刘宏亮 副区长
副组长: 李 伟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刘 爽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蒋玉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海涛 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
于 ...
区民政局:
你局《白山市江源区民政局关于建立江源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江源民发〔2023〕190号)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区政府同意建立由区民政局牵头的江源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省、市及我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江源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源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切实加强对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白山市江源区2023年“千村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江源区2023年“千村示范”
创建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2023年吉林省乡村建设“千村示范”创建工作,根据省政府《吉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吉办发〔2022〕2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