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14 信息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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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6年8月4日经区政府批准、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江源政办发〔2006〕49号)同时废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政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