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09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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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国务院2016年度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
江源政办发〔2017〕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公安部关于征求《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方案(稿)》和《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细则(稿)》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国务院考核组近期将开始对吉林省进行督导检查。为进一步做好迎接国务院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结构
区政府成立由闫冰副区长为组长,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区民政、教育、卫计、安监、住建、文广新等12个行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负责整个迎检工作的指挥调度;各成员单位做好本部门迎检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行管部门要按照迎检要求做好迎检工作,落实责任人及任务分工,确定迎检负责人及联系人(见附件),部门迎检负责人负责统筹调度本部门迎检工作,联系人负责迎检工作的材料准备及迎检单位的实地准备、讲解工作。
三、完善基础资料
12个行管部门要按照迎检要求做好相关台账及资料;各镇(街)需要上报网格员开展宣传的稿件。要严格把关上报的迎检材料,要保质、保量地完成迎检任务。迎检单位迎检基础材料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一份由本部门留存迎检,一份于3月8日前交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备档抽查。
四、严肃责任追究
对于在迎检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将取消本部门年底评优、评先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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