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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森...2019-02-02

 
  江源政办发〔2019〕8号
  各镇(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全区已经进入冬季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今冬降雪较少、天气久晴、草木干枯,森林火灾隐患十分严重。特别是“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上坟祭拜、农事林事生产性用火活动大量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责任
  各镇(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加强防范。各镇(街)长(...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2019-02-01

 
  江源政办发〔2019〕7号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白山市江源区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24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18〕27号)精神,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9年春节假休安...2019-01-29

 
  江源政办发〔2019〕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我区2019年春节放假调休时间为:2019年2月4日至10日,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按照中办国办秘书局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超前部署,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人员参加节日值班。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带班的负责同志要在岗...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源区残疾儿童康复...2019-01-22

 
  江源政发〔2019〕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江源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源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2日
  江源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20号)要求,为确保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2019-01-22

 
  江源政发〔2019〕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区 长 初洪波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副区长 于宗琦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财税、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应急管理、金融、政务服务与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包括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包括区矿产品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包括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省 市政府取...2019-01-17

 
  江源政办发〔2019〕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吉政明电〔2018〕18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县(市、区)和白山经济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白山政发〔2018〕13号)要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对应梳理工作。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区政府决定:承接行政权力事项474项(含1项原有事项,调整类别),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418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其他16项;取消、暂停执行行政权力事项9项,其...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8年江源区政府...2019-01-15

 
  江源政办发〔2019〕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2018年,江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收到各镇(街)、各部门报送信息8515条,采用信息6715条,在线访谈6期。
  2018年江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多数部门信息报送及时,信息质量高,现按照全年信息采用情况评选出江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优秀单位。
  2019年,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继续在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创新信息形式上下功夫,尽量杜绝几句话信息;要积极上报反映当前重点工作的特色信息;要重视约稿信息,针对部...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行农民工工资保...2019-01-15

 
  江源政办发〔2019〕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53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我区承建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工程招标价的2%缴存;上一年度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正金缴存比例为工程招标价的5%;连续两年以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2019-01-15

 
  江源政办发〔2019〕1号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我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省商务厅 省公安厅 省畜牧业管理局 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质发〔2018〕22号)及《市农业委员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农联发〔2019〕1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山市江源区...2018-12-25

 
  江源政办发〔2018〕1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白山市江源区城区无烟区划定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无烟区划定范围
  城区无烟区划定范围为南至江源大街,西至爱民路,北至内环路,东至文汇路,无烟时段为24小时。
  二、无烟区管控要求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无烟区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经营活动;
  2. 无烟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无烟区内焚烧垃圾、烧纸祭祀。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