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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7-21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区商务和粮食局在线访谈实录

 

 (江源区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马 跃)

  访谈主题:区商务和粮食局在线访谈实录
  访谈时间:2016年6月20日
  访谈部门:江源区商务和粮食局
  访谈嘉宾:江源区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马 跃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区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马 跃同志做客在线访谈栏目,今天的访谈主题是玉米收储政策解答。马局长,欢迎您,请您先跟网民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马  跃:各位网友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感谢大家对粮食收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参与讨论 
  张先生:你好,关于玉米收储的期限是什么时间?
  马  跃:你好,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国家继续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玉米临时收储政策,2015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期限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网友89467:你好,现在玉米的收购价格听说很多低,现在收购玉米应该是什么价格了?质量标准上有什么要求吗?
  马  跃:你好,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1元/斤,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挂牌收购价格是指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收购价。
  收购入库的国家临时收储玉米必须为2015年生产的国产玉米,符合国标等内品质量标准。具体质量标准按玉米国家标准(GB1353-2009)执行。
  刘先生: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粮食收购的政策执行主体是什么?
  马  跃: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家委托作为政策执行主体承担此次国家临时收储任务,通过其直属企业和委托收储库点收购农民余粮。
  王先生:你好,关于收储库点应该具体什么条件?
  马  跃:收储库点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2)在农业发展银行开户。(3)有一定规模的自有仓容和烘干设备,仓储设施条件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9年第5号)要求,具备必要的清理设备、机械通风设备、检化验设备、计量称重器具和人员,(4)执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相关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相关设备齐备完善。(5)三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6)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7)已经完成露天囤垛防火改造任务,无重大消防隐患。各收储库点要留存收购环节开具的收购结算单、质检单、称重计量单(含相关电子数据)备查。
  主持人:谢谢马局长,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和提问,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江源区商务和粮食工作的发展,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
  马 跃: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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