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源区司法局张鑫副局长)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再次来到江源区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请到了江源区司法局张鑫副局长,就怎样更好地提供法律服务的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让我们掌声欢迎。
[张鑫]: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能通过网络与大家进行交流,欢迎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张局,今天我们的主题是“怎样更好地提供法律服务”,首先请教一下您,法律服务工作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呢?
[张鑫]:法律服务是指律师、非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为法人或自然人实现其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专业活动。法律服务的内容包括诉讼业务服务和非诉讼业务服务两种。其中,诉讼业务服务包括各种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非诉讼业务服务分为:咨询及文书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三种。而现在我们认知最广的是公共法律服务,它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的,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须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主要由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提供。
[主持人]:可以具体和我们谈一下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比如律师、公证这些领域中,法律服务工作对社会发展主要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吗?
[张鑫]:法律服务对社会稳定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力量。它通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和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业务和涉法问题,促进民主法治,促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几年,在保证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正常执业的同时,我们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如开展“法律六进”、完善农村法律服务等等,组织和引导法律工作者参加公益事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主持人]:有句老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而据我们所知,在我们的法治框架内,就有这样的一种免费的午餐,就是我们的法律援助体系了。张局,您能不能给大家介绍下,法律援助体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鑫]:我国现行的法律援助制度是由我国政府设立的专业机构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也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从法律层面上也可以理解成是我们平安中国、法治社会的免费午餐。获得法律援助是公民的权利,实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尽管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问题症结所在,探讨问题解决办法。主要是经费严重短缺;人员远远不足;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还不够大;一些地方的法律援助工作前景还很不乐观;我们现有的法律援助主要还局限在诉讼领域,也就是帮人打官司;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身份尴尬。这些也都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内容。
[主持人]: 非常感谢张鑫副局长今天坐客我们的访谈,我们也希望法律服务今后能更好的走进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进一步地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江源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感谢张鑫副局长,感谢各位网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