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江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江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郁晟林同志,就江源区保障性住房等相关情况进行咨询。
【主持人】:郁局长 您好
【郁晟林】:您好
【主持人】:请问江源的低保户,一直没有房住,想申请购买个廉租房,怎么办理?
【郁晟林】: 根据《吉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保障对象购买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核查、退出制度。具体申请程序为:
1)由申请人持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有关资料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江源区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购买申请审批表》,社区进行初审并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到各镇、街进行审核。
2)各镇、街审核后,签署意见上报到区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收入进行复核后,无异议的转到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列为保障对象并统一登记,参加轮候。
【主持人】: 今年廉租房的价格是多少?
【郁晟林】:经江源区政府研究,今年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出售价格为1810元/平方米,其中保障对象个人出资的平均价格确定为1210元/平方米,设置楼层差后,1层1130元/平方米;2层1200元/平方米;3—5层1350元/平方米;6层880元/平方米。政府出资的价格为600元/平方米。
【主持人】:残疾人,上不了楼,有没有什么照顾的政策?
【郁晟林】:根据《江源区按份共有产权分配方案》的规定,保障对象如果是盲人或者下肢残疾丧失行走能力的残疾人,可以提出申请,经江源区残联审查认定后,可根据轮候顺序优先在一楼、二楼进行抽号。
【主持人】:八道江区的,但是我长期在江源租房住,可不可以在江源买廉租房?
【郁晟林】:不可以,购买廉租住房的申请人必须是江源区城镇常住人口。
【主持人】:老人是江源的低保户,没有房子住,子女想凑钱给他买个廉租房,想问一下管廉租房的领导,他80多岁了上不去高楼,能不能照顾?
【郁晟林】:根据《江源区按份共有产权分配方案》的规定,保障对象70周岁以上的,可以根据轮候顺序号优先选择在一、二楼抽取房号。
【主持人】:买廉租住房拥有产权么?
【郁晟林】:根据《吉林省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地方政府和保障对象根据出资比例按份共同拥有同一套廉租住房产权。2014年江源区政府出资为600元/平方米,保障对象根据抽取到的房屋面积和楼层确定出资额度和产权比例。
【主持人】:买到的廉租房政府产权的那部分还收租金么?
【郁晟林】:不收租金,江源区按份共有廉租房政府产权实行零租金,由保障对象无偿使用,房屋全部产权所发生的水、电、供暖等各项费用由保障对象承担。
【主持人】:砟子的低保户,租房住,想申请个住房补贴,应该怎么办?
【郁晟林】: 根据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您可以持身份证、低保证、户口本和住房情况等有效证件和手续到户口所在的社区进行登记并填写《租赁补贴申请表》和《租赁补贴审批表》,经社区初审、公示、镇街复审、民政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列为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与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并为您办理和发放租赁补贴的银行存折。
【主持人】:老人是城墙街道的居民,以前一直有廉租房补贴,怎么今年不给了呢?到社区去问说他退休了就不给了,他退休才开900来块钱,吃药打针的也不够啊?
【郁晟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行动态管理,我们住房保障部门定期会同民政、各镇街和社区对保障对象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核查,您退休后收入已经超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范围,因此您退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主持人】:江源区原东风煤矿职工家属房住户,请问今年工矿棚户区能否给我安置住房,价格是多少?
【郁晟林】:您居住的区域已纳入2014年改造安置计划,安置价格如下:按照楼层分摊原面积部分,一层住宅按500元/㎡交纳置换差价;二层住宅按600元/㎡交纳置换差价;三层、四层、五层住宅按760元/㎡交纳结构差价;六层住宅按400元/㎡交纳置换差价;扩大面积部分,一层住宅按1450元/㎡执行;二层住宅按1650元/㎡执行;三层、四层、五层住宅按1850元/㎡执行;六层住宅按1050元/㎡执行。
【主持人】:江源区湾沟矿职工家属房住户,问是否属于保障对象?属于哪类保障对象?需要拿多少钱?
【郁晟林】:属于我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对象,按照文件规定,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居民出资价格如下:按照楼层分摊原面积部分,一层住宅按500元/㎡交纳置换差价;二层住宅按600元/㎡交纳置换差价;三层、四层、五层住宅按760元/㎡交纳结构差价;六层住宅按400元/㎡交纳置换差价。扩大面积部分,一层住宅按1000元/㎡执行;二层住宅按1150元/㎡执行;三层、四层、五层住宅按1300元/㎡执行;六层住宅按860元/㎡执行。
【主持人】:保障性住房为什么分为棚户区、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区别在哪?
【郁晟林】: 棚户区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要改造的;廉租房是政府给最低收入家庭提供按份共有产权的;公租房不是私有的,也是租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如外来公务员等;经济适用房是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主持人】:我在办理廉租房申请过程中被告知已有住房,可是我的房屋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已经被拆迁,请问哪些住房会被认定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
【郁晟林】:申请家庭的私有住房、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房、申请家庭在申请前已转让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住房、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
【主持人】:江源的低保户,没有房住,家里人口多,想买个70来平方的廉租房,有没有?
【郁晟林】: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江源区廉租住房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没有您说的那种户型面积。
【主持人】:江源区原东风煤矿职工家属房住户,请问今年工矿棚户区能否给我安置住房,价格是多少?
【郁晟林】:您居住的区域已纳入2014年改造安置计划,安置价格如下:按照楼层分摊原面积部分,一层住宅按500元/㎡交纳置换差价;二层住宅按600元/㎡交纳置换差价;三层、四层、五层住宅按760元/㎡交纳结构差价;六层住宅按400元/㎡交纳置换差价;扩大面积部分,一层住宅按1450元/㎡执行;二层住宅按1650元/㎡执行;三层、四层、五层住宅按1850元/㎡执行;六层住宅按1050元/㎡执行。
【主持人】:纺织厂职工家属房,第一批安置时由于经济条件差,没有搬迁。听说今年安置价格上涨了,能不能按照以前的价格安置?
【郁晟林】:你所住区域纳入2014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计划,安置价格经区政府研究并召开听证会后,已经出台《江源区2011年国有工矿棚户区住房安置暂行办法的补充方案》并向全区公布。具体可到住建局棚改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