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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12-31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江源区民政局局长张凯访谈答记者问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江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江源区民政局局长张凯同志,就江源区的社会救助相关情况进行咨询。

  【主持人】张凯局长您好!

  【张凯】您好!

  【主持人】请问张局长,目前江源区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有哪些?现在执行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张凯】好,目前,我区社会救助政策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城镇低保制度。我区于1999年开始施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我区城镇低保标准由2012年的280元,提高到31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为243元,年底前拟提高到267元。全区城镇低保对象26036人,城镇低保资金按月发放,每月发放640万元左右。

  【张凯】二是农村低保制度。我区于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我区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1560元提高到1840元,年人均补助标准为1260.5元。农村低保对象6058人,农村低保金按季度发放,季发放200万元左右。

  【张凯】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1、住院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重点优抚对象住院,经农合或医保核销后个人自负部分按50%比例救助,年封顶线10000元。2、门诊大病: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重点优抚对象患门诊大病(透析、放化疗等),经农合或医保核销后个人自负部分按60%比例救助,年封顶线15000元。3、临时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经医保核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5000元,按40%比例救助,年封顶线8000元。

  【张凯】四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所谓集中供养,就是在农村福利服务中心供养(敬老院)。目前我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共有168人,转移支付每人每年3260元,我局通过发放生活补贴等,年供养经费能达到3500元。所谓分散供养,就是在家供养。目前我区分散五保供养对象共有679人,其中转移支付228人,地方财政供养451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我局通过发放生活补贴等,年供养经费能达到2300元。

  【张凯】五是慈善救助政策。包括慈善助医、助困、助学等项目,为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施困难。2013年年初开展了“慈善助春耕”活动,帮助420户农村困难户完成春耕。进入8月份以来,我局正在积极组织开展“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预计帮助百名优秀贫困应届高考学生圆梦大学

  【张凯】六是优待抚恤政策。目前我区优待抚恤政策有四个方面:一个是发放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目前我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为2342元。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主要是在乡享受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一个是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一个是农村籍60周岁老义务兵生活补助,目前按每当兵一年一个月10元钱计算;一个是60周岁老烈士子女抚恤,目前按每月130元发放。

  【主持人】目前,江源区的困难群众如何?

  【张凯】我区困难人口呈现出比例高、困难程度大的问题。目前,我区各类弱势群体达到5.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9.6%,困难群体比例很高。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区特殊区情。我区是先有企业后有政府,区域内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有原通化矿务局所属的“四矿一厂”和省森工集团所属的“两大林业局”。进入新世纪以来,由于煤炭资源的枯竭和国家实行“天宝工程”,大批国省营企业破产或改制裁员。2003年以来,原通化矿务局 “三矿一厂”、“两大林业局”、以及市直企业(比如新宇煤矿、纺织厂、火柴厂)等国省市营企业相继破产或改制,导致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众急剧增多。据我区民政部门统计,我区的城市低保群体中有85%以上的是企业下岗或买断的人员。

  【主持人】江源区因病致贫的情况较为突出,针对这一问题,江源区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凯】为确保患病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治,提高救助服务水平,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我局开展了针对全区因病无钱医治困难群众的“提前救助”措施。区设立了“事前救助”专项资金,民政部门设立专户,专项管理; 专项资金不足,从区慈善资金中预支。同时,根据病种和患病情况,设立救助标准,最高封顶线5000元/人/年。针对低保户家庭在本辖区内医院治疗的,取消了起付线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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