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现将《白山市江源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江源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
复工复产的若干举措
为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帮助企业增信心、鼓干劲、促发展,统筹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简化审核程序。建立疫情期间交通运输保障重点企业和人员“白名单”制度,帮助企业办理通行证,提高企业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二、减免费用。免除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返岗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的费用;对未入规的相关工业企业人员核酸检测的费用,给予适度减免。对从业人员较多、规模较大企业,统筹核酸检测力量进行集中检测或上门检测,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传播风险,确保复工复产员工“应检尽检”。
三、深入实地指导。指导企业全面落实早晚测温、消杀排班、设立临时隔离点等各项防范措施,并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组织体系、车间管理、公共区域管理、员工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生产生活物资管理、异常情况处置做出规范指引。
四、强化税费减免。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和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对各级纳税主体按一定比例免征或减征增值税。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并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按照50%顶格执行。
五、加强退税扶持。将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执行范围扩展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六、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对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七、保障生产要素。对受疫情影响,2022年3月、4月欠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欠费交纳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底。
八、开展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推动金融机构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续贷,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
九、建立服务专线。在区工信局设立疫情期间服务电话专线,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服务。联系电话:3728092、3722512。
以上举措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未明确执行时限的政策措施有效期暂定至2022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