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现将《统筹推进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统筹推进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
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全省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启动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江源实际,特制定《统筹推进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总体原则
在江源区未出现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周边地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序放开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各镇(街)及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坚持抓早快动,充分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各方面准备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科学研判、精准施策,确保企业最大限度释放产能。
二、企业复工复产范围
(一)着力推动在全区经济发展中具有引擎作用的重点企业快速复产,释放产能。优先保障山水水泥、中加雪糕棒、工学木业、金峰木业、江山硅业、承天顺酒业等企业复工复产和释放产能。
(二)确保民生保障企业快速复产,释放产能。优先保障正茂药业、宏力供热、欣诚供热、东圣塑料、悦顺塑料、林源春、裕达特产等企业复工复产和释放产能。
(三)确保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快速复产,释放产能。优先保障绿能新能源、天禹水泥、佳泰建材、生泰煤碳等企业复工复产和释放产能。
(四)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视情况有序开放,加快复工复产步伐。
(五)其他非规上中小企业由所在镇(街)根据防疫形势决定是否有序复工复产。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一)严格落实企业法人主体责任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企业法人应自觉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
2.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生产条件,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疫情传播问题。
3.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流程、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疫情风险管控。
4.制定应急预案。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5.提交复工申请。在做好复工准备的基础上,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由行管部门联合属地镇(街)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联防联控,集中到企业指导服务。
6.提交法律责任承诺书。企业复工前应向行业管理部门、属地镇(街)作出书面承诺。
(二)严格员工排查防控措施
7.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企业负责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报,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8.统计复工人员筛查情况。企业负责组织筛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筛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可在备注栏中记录复工人员住址,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向镇(街)推送办理通行证明。
9.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实行“零报告”制度,定时向属地社区(村)和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机构报备相关信息。
10.建立岗前健康筛查台账。对没有离开本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企业可立即通知员工返岗;域外务工人员参照吉林省及白山市疫情防控入境人员隔离防控管控措施管理办法执行。
(三)严格岗后疫情防控
11.明晰应急处置流程。对上岗人员进行7天、14天核酸检测排查,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转至企业设立的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做好流调工作。
(四)严格保障防护设施
12.设立独立检测点。要有专人负责,做好“三码联查”及测温记录。
13.设立临时隔离室。原则上隔离室应与办公区域分离。
14.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口罩、喷壶、含氯消毒液(如84消毒液,每500毫升加40到50升水),75%的酒精(不建议喷洒,但适用于手消毒和擦拭)、洗手液等,并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水银体温计,洗手点要配备洗手液、消毒液、抹手纸等,原则上要求各类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注意:含氯制剂可产生刺激性气体,并有腐蚀性,配比时要戴乳胶手套、眼镜。)
(五)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15.制定企业值班表。强化值班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
16.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门卫要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填写姓名、联系电话、“三码联查”、测体温并有记录。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同时报所在(街)道、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置。
(六)严格控制人员聚集
17.实行轮班和错峰上班制度。在保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行轮班上岗和错峰上班制度。对于企业员工,采取集中通勤的方式进行管理。
18.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举办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采取视频会议方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19.避免不必要接触。外地运输车辆即停即走,原则上司机等随行人员禁止下车。
(七)严格执行晨检制度
20.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员工进出车间、食堂、宿舍等易产生人员接触的地方必须佩戴口罩。
21.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企业汇总后报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询问员工有无乏力、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随时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准备。
(八)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22.严格消毒工作标准。每日定时采用5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喷雾或75%酒精擦拭等方式对室内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电梯按钮等)、生活区(食堂、宿舍等)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面消毒,并有消毒记录。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23.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集中回收和处置丢弃口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九)严格执行通风制度
24.明确通风标准。每日定时开启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保持上、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25.原则上不使用中央空调。不宜开窗通风的,应采取机械强制通风。
(十)严格执行用餐管理
26.明确用餐要求。企业有单独食堂的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如确实需要集体就餐的,鼓励推行员工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
27.严格餐厅管理。要确保餐具、炊具每餐洗净消毒,餐厅服务人员作业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四、建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机制
各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承担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落实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督导检查,确保企业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
各行业管理部门承担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及时采取行业复工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工业企业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社区(村)协助基层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企业、卫生健康机构做好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复工人员通行证办理等工作。
附件:1.江源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协调服务专班成员名单
及工作分工
2.个人健康信息登记表
3.复工人员筛查情况统计表
4.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江源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协调服务专班
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李祖春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洪泉 区工信局局长
王思妍 区卫健局局长
成 员:张志刚 区卫健局副局长
王 罡 区工信局副局长
王 腾 区发改局副局长
朱雪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汝玲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同礼 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平 区交运局副局长
曹香敏 区商务局副局长
付恒锁 区应急局副局长
赵 雷 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副局长
常桂彤 区金融办主任
刘海涛 石人镇副镇长
耿 睿 湾沟镇副镇长
郭航成 大阳岔镇副镇长
韩 涛 砟子镇副镇长
刘 刚 松树镇副镇长
林新茼 大石人镇副镇长
李华南 江源街道副主任
高景伟 孙家堡子副主任
苏志强 城墙街道副主任
李同涛 正岔街道副主任
杜建宝 区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企业疫情防控指导组、企业交通物流服务组、企业物资保障组、企业要素保障工作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6个工作组。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信局局长李洪泉兼任。
二、工作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专班各成员单位配合,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总体组织协调,调度复工复产工作进展情况,督办专班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
联络员:区工信局:张 帅,电话:17390903945
(二)企业疫情防控指导组。由区卫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负责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协调组织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疫情应急处置等。
联络员:区卫健局:王英涛,电话:13943992155
区工信局:张 帅,电话:17390903945
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李 伟,电话:
15500235005
(三)企业交通物流服务组。由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负责企业在域内车辆通行、域内地区间车辆通行和跨县区车辆通行协调保障。
联络员:区公安局:管荣刚,电话:13943992155
区交运局:张宗旭,电话:13894013146
区工信局:张 帅,电话:17390903945
(四)企业物资保障组。由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商务局配合,负责重点企业复工复产需各级政府支持的防疫、生活等物资保障协调。
联络员:区工信局:张 帅,电话:17390903945
区发改局:王文才,电话:18843949003
区商务局:张 强,电话:15043976888
(五)企业要素保障工作组。由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负责复工复产企业各类生产要素供应保障。
联络员:区工信局:张 帅,电话:17390903945
区发改局:王文才,电话:18843949003
区金融办:张玉石,电话:13169554535
区人社局:曹 玥,电话:18643935295
区电力公司:杜建宝,电话:13624390777
(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信局配合,负责协调指导工业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
联络员:区应急局:张大鹏,电话:13843966555
区工信局:张 帅,电话:1739090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