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白山市江源区“十佳特色”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江源区“十佳特色”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响应“微笑江源”主题活动,在优化人文环境中展现“微笑”魅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弘扬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展现江源良好环境风貌,鼓励“十佳特色”进一步提升品质,形成良性竞争模式,特举办组织评选“十佳特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深挖域内特色小吃、农特产品、宾馆住宿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佳”评选活动,围绕“十佳特色名店、十佳特色小吃、十佳农特产品、十佳宾馆民宿”等,推选一批富有江源特色、群众口碑好的特色代表,并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鼓励“十佳”进一步提升品质,形成良性竞争模式。
二、报名标准
(一)报名“十佳特色名店”条件
1.参评单位需诚信经营、管理规范,注重服务质量的提升和企业品牌建设,1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投诉事件发生;
2.经营时间满1年以上,卫生条件良好;
3.评选范围为江源区内商家。
(二)报名“十佳特色小吃”条件
1.参评单位需诚信经营、管理规范,注重服务质量的提升和企业品牌建设,1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投诉事件发生;
2.餐饮经营时间满1年以上;
3.店内经营有特色菜肴,菜品具有一定的菜系风味及中华地方传统风味,追求研发创新,具有良好的信誉口碑;
4.就餐、后厨区域环境卫生规范;
5.能积极做好文明餐桌落实工作,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6.评选范围为江源区内餐饮店。
(三)报名“十佳农特产品”条件
1.1年内农特产品抽检无不合格情况发生;
2.具有本地特色的农特产品;
3.产品种植环境优美,日照充足,土壤肥沃,具有绿色无污染的优良品质;
4.评选范围为江源区内农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农户。
(四)报名“十佳宾馆民宿”条件
1.在本区域内知名、优秀、具有独特特色;
2.诚信经营、管理规范,服务质量高;
3.住宿条件优秀,卫生良好,干净整洁;
4.评选范围为江源区内宾馆、民宿。
三、具体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2年1月17日—1月18日)
各部门、各镇(街)根据本方案安排,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细则,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组织召开“十佳特色”评选活动宣传动员,由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向全区商家宣讲“十佳特色”评选工作的重大意义、实施方法、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引导商家积极参与到评选行动中来;区融媒体中心做好短视频在微信、抖音、快手等各大平台进行宣传,其他部门配合积极转发。区市场监管局在各大商户微信群内扩大宣传此次活动。
(二)申请报名阶段(2022年1月19日—1月20日)
各市场监管所根据报名标准,并按照“公开标准、自愿申报、严格审核、择优遴选”的原则,指导有意愿的商家填写并提交《“十佳特色”评选活动申请表》(附件1),认真做好辖区内“十佳特色”评选活动申请报名工作。必要时本次活动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做好推荐报名工作并提交《“十佳特色”评选活动推荐表》(附件5)。
(三)评选实施阶段(2022年1月21日—1月23日)
1.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组成综合评定小组(附件2),按照“十佳特色”评选标准(附件3),采用资料审核、现场考核的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小组评分占总评分60%。融媒体中心做好视频记录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2.通过微信小程序投票窗口,由江源区人民群众对“十佳特色”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占总评分40%。
(四)结果公示阶段(2022年1月24日—1月24日)
根据总评分确定“十佳特色”评选名单,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公示(附件4)。
(五)发放奖励阶段(2022年1月25日—1月26日)
1.总分排名前十的获得“十佳特色”称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2022年度“十佳特色”牌匾;由区商务局组织发放消费券,促进群众在“十佳特色”商家店内消费。
2.本次活动共安排促消费资金17.6万元,按各参评商家(户)最终得票数高低排列确定名次,每类“十佳”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一等奖享受消费券补贴1万元,二等奖享受消费券补贴6千元,三等奖享受消费券补贴4千元,优秀奖享受消费券补贴2500元。
(六)试吃宣传阶段(2022年1月27日—1月30日)
邀请辖区内网红探店博主组成“吃货团”对获评“十佳特色”称号的商户进行试吃,同时将试吃结果反馈以短视频形式在各大平台上传,进一步扩大此次活动的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十佳特色”评选活动,是民生实事项目,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周密策划、精心组织、靠前指导,定期跟进工作推进情况。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十佳特色”评选活动,是推动“微笑江源”主题活动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不搞平均分配,真正把基础条件好、质量信誉高、具有地方特色的商家纳入评选名单,坚决防止在评选上发生违反原则、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规行为;在评选环节上,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此次“十佳特色”获得者将实行动态管理,一年复评一次,复评未达标的,收回“十佳特色”称号。同时加强日常抽查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经查证核实撤销其称号,并在相关媒体平台予以公告。
(四)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实施“十佳特色”评选,是政府关心、百姓关注的民生项目,区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尤其要引导商家积极参与到评选行动中来。同时,要认真总结评选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1.“十佳特色”评选活动申请表
2.“十佳特色”评选活动评定小组
3.“十佳特色”评选活动验收评分表
4.“十佳特色”评选活动名单公示表
5.“十佳特色”评选活动推荐表
附件1
“十佳特色”评选活动申请表
商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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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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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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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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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面积 |
(m²) |
年销售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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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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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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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本单位自愿参加“十佳特色”评选活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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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场监管所意见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十佳特色”评选活动评定小组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十佳特色”评选活动,根据《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祖春 副区长
副 组 长:孙 伟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组 员:韩 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石相君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庞璐尧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浩峰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苗明月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
寇 杰 区农业农村局发展科科长
张 强 区商务局市场运行科科长
附件3 “十佳特色”评选活动验收评分表 商家名称: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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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价结果 |
问题描述 |
得分 |
1 |
证照情况 |
15 |
1.是否在经营场所外显著位置悬挂规范名称牌匾。(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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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在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许可等证照。(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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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在经营场所悬挂“微笑江源”标志。(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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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用情况 |
25 |
4.产品在当地及附近区域是否享有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10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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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年内是否存在监督抽检不合格、被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10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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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富有江源特色。(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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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场所环境 |
15 |
7.经营场所是否窗明几净、卫生良好。(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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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生活区与经营区是否完全有效分隔。(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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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产场所地面是否光洁平整无积水;墙面是否平滑、无裂痕、无脱落、无霉变。(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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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管控 |
25 |
10.是否注重产品质量,有专人把控产品质量安全。(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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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场所的原料清洗与加工区、生食与熟食区、内包装与外包装区是否有效分隔。(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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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场所间是否设置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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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产品索证索票是否齐全。(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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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台账记录是否规范齐全并按规定时限保存。(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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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员管理 |
15 |
15.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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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是否对从业人员有上岗培训。(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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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食品加工区人员是否存在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产品行为。(5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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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 |
5 |
18.是否符合其它相关要求。(5分) |
□是 □否 |
|
|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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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人:
日期:
附件4
“十佳特色”评选活动名单公示表
序号 |
商家名称 |
地址 |
经营类别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所在镇(街)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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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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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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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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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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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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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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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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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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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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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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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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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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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十佳特色”评选活动推荐表
商家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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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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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别 |
|
从业人员 |
(人) |
|
场所面积 |
(m²) |
年销售额 |
(万元)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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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事项: 本单位自愿参加“十佳特色”评选活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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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意见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