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江源区停车收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源区停车收费管理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方案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收费停车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制度的通知》,在全区组织开展停车收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有效提升治理效能,结合江源实际,制定停车收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治使命担当,突出民生为本,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以治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健全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停车场所长效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实施落地,把治理工作抓实抓细。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联动,重点关注民生需求,努力解决停车难等问题。
(三)全面巩固提升。全面提升停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各环节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进一步提高停车便利化程度和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按照“集中治理、规范提升”的总体目标,集中治理非法设置的停车场所,取缔擅自设置的停车收费场所。纠正违规停车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有效惩防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按照省厅要求,全面落实收费停车场所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行业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四、治理内容
(一)未经批准设立停车场所并收费的行为,包括无证照经营、私自圈地或占用公共场地私自设置停车场所等行为。
(二)违反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规定,未经公开招标等程序发包、公共停车收费管理违反有关规定,如收费未出具票据、收费未上缴财政、未依法纳税等行为。
(三)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停车场所未按规定执行;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停车场私设、隐瞒停车位,篡改收费账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服务费用等行为。
(四)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策、利用优势地位等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只收费少服务、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开具停车票据等行为。
(五)私设地桩地锁、使用杂物占用停车位、僵尸车占用停车位等行为。
(六)在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公益事业用地上建设停车场所并收费的行为。
(七)停车服务经营单位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制度不健全、停车收费人员服务不规范等行为。
(八)少数社会人员操控停车收费业务,排除公平竞争,谋取非法利益,形成不正当利益团体,在停车收费经营中聚众滋事、强买强卖、利用非法手段垄断经营等涉黑涉恶的行为。
(九)相关主管部门未按国家和省要求制定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未认真履行价格监督、纠正违规行为等监管职责,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行为。
(十)其他违法违规、漠视人民群众利益造成停车难收费贵等需治理的行为。
五、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5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月10日前)
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专项治理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力量,结合问题线索、投诉举报,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工作,坚持边查边改,参照省确定的治理台账,形成本地区治理台账。为防止发生边批边改现象,建议各地专项治理期间暂停停车场所相关备案、审批等手续的办理。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
各地在全面排查基础上,要建立“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个清单,明确治理任务、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对问题进行销号管理,治理期内能够完成的,要严把时限,确保治理成效;治理期内不能完成的,要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根治,坚决做到问题没有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和移交。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5月30日)
分析问题成因,梳理有效办法,各部门完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对策措施,全面提升停车收费管理长效化机制化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源区停车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住建、发改、交运、自然资源、公安、财政、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组织推进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本部门行业指导职责,按照要求抓好对口问题整改工作。
(二)落实治理责任。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做到责任更清晰、目标更明确、时限更具体、措施更精准、标准更严格,确保治理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治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按照规定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展明显滞后的部门,将组织现场督办,并视情况采取通报、预警、约谈等措施,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划定停车泊位,加快补齐停车设施短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探索小区停车泊位错时共享,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附件:江源区停车收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江源区停车收费管理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江源区停车收费管理突出问题的组织领导,成立江源区停车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停车收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源区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楚绪清 副区长
成 员:刘成义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鹏飞 区公安局政委
陈 涛 区财政局局长
郑 巍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 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斌 区交运局局长
孙 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桂宾 区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住建局,组织推进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相关科室要切实落实本部门行业指导职责,联系市场监督、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抓好对口问题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