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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22  信息来源:政府办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山市江源区贯彻落实 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现将《白山市江源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江源区

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9〕17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结合《白山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白山政发〔2020〕10号)和《“健康白山2030”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全区健康水平达到全市中上水平。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与全市同步,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落实措施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围绕高寒地区多发、易发的心脑血管、肿瘤、风湿等疾病,组建志愿者专家库,深入基层(村镇、街道)定期组织义诊宣传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制作健康科普和健康扶贫公益广告。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大宣传力度,防止药物滥用,科普人民合理用药,加强监管,保证人民用药安全。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计划项目,开展健康核心信息传播和“健康江源大课堂”活动。鼓励江源广播电视台与区卫生健康局合办优质健康科普类节目。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在基层场所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并通过手机及网络媒体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推动“互联网+健康科普”,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委宣传部、江源广播电视台、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科协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深入推进国民营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对于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孕妇、学生、老年人等)和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宣传普及,做好国民营养监测的实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配合)进一步扩大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试点及“食育教育”基地推进工作,加强餐饮行业人员培训,逐步推进合理膳食搭配,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活动。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减缓成人肥胖增长率。全面推进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执行,加大餐饮监管力度,保证人民群众膳食营养提升。(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做好贫困儿童等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为低于7%和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大力开展“全民上冰雪”和全民健身“百日行”两大主题系列活动,突出全民健身活动冰雪特色和品牌,积极打造具有江源文化特色的活动品牌,着力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不断完善“15分钟健身圈”。加大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通过推进协会实体化建设,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能力和质量,解决好群众“如何健身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吸引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不断增加,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区文广旅局负责,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利用卫生健康主题日、世界无烟日、慢阻肺日等重大宣传日大力开展控烟宣传,介绍烟草的危害,宣传戒烟知识。(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委宣传部、江源广播电视台等配合)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简短控烟干预,尤其是在平常的寻医问诊中,医生或护士等卫生专业人士为吸烟者所提供的专业戒烟建议和帮助。(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等负责)引导机关干部、医生、老师等在公共场所不吸烟。大力开展“无烟政府”机关创建,稳步提高创建比例。(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江源广播电视台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区爱卫会、疾控中心指定科室及人员负责控烟工作,区卫生健康局抓落实。区财政局要保证相关经费充足。(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全民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将心理健康知识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提高自我心理调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江源广播电视台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动心理咨询、治疗服务,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模式。(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公安局、区民政局等配合)在区人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高群众获得心理疾病诊疗服务的可及性。(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多渠道开展预防工作,落实救治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分类干预政策。(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开展水、雾霾、农村环境监测与调查、健康风险评估和相关的防护应对知识宣传。以健康社区(单位、学校)为载体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围绕影响健康的空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问题,室内污染等家居环境风险,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和科普宣传,并提出应采取的主要举措,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全民参与,共担责任、共享成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减少事故伤害事件发生。(区交运局负责,区工信局、区公安局等配合)加强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设,减少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区住建局等配合)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居民饮用水水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到2022年居民饮用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8%,到2030年持续改善达到99.8%以上。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出生缺陷综合治理,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广使用新版《母子健康手册》,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并逐步扩大项目覆盖面;探索开展妇幼健康新项目,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妇幼领域的应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文件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室外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白山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在校食品安全。(区教育局负责,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局、团区委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各类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对重点行业加大执法频次,对职业危害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企业,要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同时加强对重点行业“三同时”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增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95%。用人单位要依法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各项制度,必须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健康管理;企业依法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开展日常职业危害监测和检测;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工职业健康管理。进一步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能力,建成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全区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加强以尘肺病为重点的职业病救治保障。保护劳动者依法享有各项职业健康权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按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民政局、区文广旅局、区中医药管理局等配合)发挥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的重要作用,鼓励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区民政局负责,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配合)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根据实际条件、床位规模和医疗服务需求,申请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鼓励不具备开办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做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及健康危险因素评估工作,为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降低老年人失能风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民政局、区中医药管理局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65到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向全社会普及心脑血管防治常识及心肺复苏自救互救技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与行为干预,扩大高危重点人群筛查力度,提高干预覆盖面,对确诊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引导患者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监测血压。提高医院心脑血管疾病应急处置能力,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成功率。(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中医药管理局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广泛宣传抗癌防癌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癌意识。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逐步提高生存率,降低病死率。(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等配合)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开展癌症数据分析研究。(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发改局等配合)加强体系建设和癌症防治科技攻关,持续提升癌症防治的整体科技水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知识。关注重点人群,早期发现,防控病情发展。针对危险因素切实加强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创建指导,并开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干预工作。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发现疑似慢阻肺患者及时提供转诊服务。探索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模式,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医疗机构要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与血糖监测,提高居民糖尿病相关知识知晓率,关注个人血糖水平,提早防范糖尿病发病几率。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建立首诊测血糖制度,提高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诊疗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开展合理饮食与科学运动健康指导,通过有效干预,从而延缓糖尿病的发展,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局、区中医药管理局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通过公益广告、健康专栏等形式,普及传染病防治健康知识,提高居民自我防范意识,强化传染病监测预警,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置,持续保持传染病发病处于低流行水平。强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对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动员检测和综合干预。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措施全覆盖。提倡负责任和安全的性行为,鼓励使用安全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广泛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强化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进一步规范耐药结核病防治,提高结核病诊疗服务质量,确保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防治措施不断加强,规范化诊疗水平稳步提高,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水平明显上升,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肺结核发病率逐年下降。实施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克山病等地方病危害。落实艾滋病、肝炎、结核等重大传染病各项综合性防控措施。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强疫苗的购进、运输、储存监督管理,确保疫苗质量,让人民用上放心的疫苗。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90%以上。(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江源广播电视台、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配合)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以镇(街)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90%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江源区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评估监测工作,细化15个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制定江源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具体措施,统筹指导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贯彻实施,确保行动实效。(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教育局、区文广旅局等配合)

(二)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中国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支持各级各类单位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各类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评估监测。加强对全区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评估监测和考核,监督各项行动的执行情况。定期开展落实情况评估,以采取科学方法对各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开展年度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并向区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和区政府报告;作好指标监测,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对15项行动的主要指标和任务目标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做好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导各行动推进组按计划完成指标任务。要定期对各项行动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各项行动顺利实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局等配合)

(四)建立考评机制。将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工作纳入各类考核,围绕健康中国行动的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建立考核指标框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办法,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广旅局等配合)

(五)建立支持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科技支撑,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力所能及的医疗课题研究,并择优向上推荐争取省、市和国家科技项目。推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宣传倡导。深入宣传健康中国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争取各方面的有力支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让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对健康中国、健康江源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健康中国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健康中国行动的有效实施。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鼓励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践行“大卫生、大健康、大宣传”理念,做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委宣传部、江源广播电视台、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配合)

 

附件:江源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22年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

江源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

2022年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类  别

指      标

2022年

全区目标值

1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2

2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3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4

全民健身行动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0.86

5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7

6

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婴儿死亡率(‰)

≤7.5

7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5

8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8

9

产前筛查率(%)

≥70

10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11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80

12

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50

13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4

中小学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5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16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17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按烟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下降

18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19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防治行动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20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21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5.9

2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70

23

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24

综合

人均预期寿命(岁)

81.1左右

25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6

26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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