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源政办函〔2021〕2号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源区2021年成品油流通市场
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销售油品行为的惩处力度,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188号)要求,特制定《江源区2021年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源区2021年成品油流通市场
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销售油品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21年1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全区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内容
(一)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治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以及相关证照不符、证照过期经营行为;规范企业采购和销售渠道,严惩利用网络工具违规开展成品油零售业务及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标识侵权等经营行为。
(二)打击企业偷逃税款行为。加强成品油零售企业的税收管理,重点查处销售不入账、申报不实、体外循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打击经营非标准油品和计量违法行为。重点对销售非标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无醇汽油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其他违规替代品汽油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切实保障标准油品供应;突出治理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精准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
(四)打击违规储运成品油行为。联合治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擅自设立储油罐、违规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等违规运输成品油、油气回收和防渗设施不健全行为。
二、具体措施
(一)全面摸清市场底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对本地区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成品油储存、运输企业底数,掌握区域内油品总量和销售渠道,分析违规成品油流通轨迹,为开展治理奠定基础。
(二)实施道路运输管控。公安、商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由公安部门牵头,依托设立的交警检查站、治安检查站开展成品油违法运输稽查,实施联合执法。全区10个镇(街)要科学布局检查点,重点解决省外违规成品油流入我区问题。结合实际,在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组要明确各自事权职责和执法内容;公安部门负责重点检查驾驶员和车辆违法运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违法犯罪案件;商务部门负责重点检查成品油来源情况,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油品依法进行查封、扣押;交通部门负责重点检查成品油道路运输许可及查处违规运输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成品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进行资格认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重点检查油品质量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油品依法进行查封、扣押。
(三)加强销售企业监管。区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应急、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加强成品油销售环节管控,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3项内容:一是查质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成品油质量进行抽检,加强快速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做到即时检测、现场查处;商务部门负责对成品油零售企业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相关证照和验收文件等进行检查,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油品依法进行查封、扣押。二是查纳税。税务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加油机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的使用情况,依法查处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作弊、账实不符、账外经营等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有关部门提供的案源和群众举报的涉税线索,以及风险异常名录内企业严格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加油机依法强制检定情况,依法查处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三是查安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环保手续不健全、未按期完成油气回收系统和防渗设施改造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处置。
(四)开展重点时段巡查。紧盯春耕秋收时段,组织公安、商务、应急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由商务部门牵头,深入乡镇村屯开展违规油品销售行为巡查检查。公安、商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汽柴油的加油站(点)及移动加油装置;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经营单位。
(五)实行社会监督共治。建立监督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一是引导企业监督。鼓励守法经营企业开展同业监督,及时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相关线索。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发挥“12312”商务投诉举报、“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69”环境保护投诉举报、“12366”税务投诉举报等投诉服务热线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从快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企业,要立案调查,依法依规查处,并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实施联合惩戒,清出本地市场。
(六)查扣油品的处置。对于在全区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行动中查扣的油品,由区成品油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责成执法部门聘请专业资质机构(单位),集中统一处置。
(七)其他相关工作。有关督查、宣传、统计、财政等相关工作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有序开展。
三、任务分工
全区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组织联合督导检查工作组,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公安部门:依法依规打击涉及成品油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规法查处违规运输成品油的车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柴油的加油站(点)及移动加油装置,加强对销售散装汽油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管理;对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成品油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立案侦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商务部门:负责开展组织协调、信息统计、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检查《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核发、有效期、年检等管理工作。对加油站(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相关证照和验收文件等进行检查,对不按正规渠道购销成品油的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对扰乱市场秩序的黑加油站点和移动加油装置,会同相关部门扣押油品及设备,涉嫌非法经营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汇总并上报案件处理结果;配合其他部门的查处工作。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成品油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管理,并对成品油道路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从业资格认定。
4.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在售油品质进行抽样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对销售伪劣油品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检查成品油零售企业在用计量器具依法强制检定情况,查处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成品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在检查中加大对批发、零售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力度。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和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或相关部门移交的存在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的单位实施处罚。
6.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储运销环节的环境违法行为。对环保手续不健全、未按期完成油气回收系统和防渗设施改造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置。
7.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监管、涉税风险管控和成品油行业纳税人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成品油企业涉税检查工作,对有关部门提供及群众举报的成品油企业涉税线索开展稽查,严厉打击成品油企业涉税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5日—1月20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专项治理阶段。1月21日—12月5日,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全天候的执勤值班制度;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和加油站(点),要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要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夜间监督检查。同时,做到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线索追查常态化,保持严管态势。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6日—12月20日,各相关部门对本系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底前,对各地工作成效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总结成果、完善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布署,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承担起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定期调度和会商研判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做好行政司法衔接,规范案件交接程序,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各有关部门负责加强行业指导,依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检查清单,明确检查标准,照单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根据全区专项治理情况,定期召开调度会议,解决共性问题,并做好向省、市成品流通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汇报工作,对下步工作作出部署。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群防群治氛围。要及时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结果,形成有力震慑。要积极宣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企业,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三)严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每月都要做好自查,解决问题、查缺补漏。要定期开展对口检查,督促本系统工作落实。区政府督查室要采取明察暗访方式进行督查,形成报告通报各部门,并报区政府,对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严肃约谈。
(四)严明工作纪律。在专项行动中,要严肃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严厉查处跑风漏气、对抗检查、干扰说情等行为,坚决杜绝执法违法、吃拿卡要等现象,严禁变相加重企业负担。对涉及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附件:江源区成品油流通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江源区成品油流通市场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凯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继龙 副区长
成 员:周东义 区商务局局长
张维麒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韩 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冯小桐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 浩 区政府办副主任
历 新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 雷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潘 峰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志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付恒锁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郝亚丽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桂祥 区税务局副局长
孙继芳 区工信局四级主任科员
赵俊龙 中石油白山经营处副经理
区成品油流通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周东义兼任,副主任由区商务局副局长韩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维麒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