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政办函〔2020〕41号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建立江源区节约用水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加强对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国家节水行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白山市江源区节约用水工作推进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该机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节水行动实施,协调解决制约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指导全区节水工作落实。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李继龙 副区长
副召集人:宋 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跃东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李东泽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国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 岩 区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齐步军 区水利局副局长
任荃铭 区教育局副局长
邢兆慧 区司法局副局长
朱雪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福东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 雷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栾炳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韩 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成刚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维麒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郝亚丽 区统计局副局长
孙继芳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主任科员
姚利明 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副站长
节约用水工作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齐步军同志兼任。
三、工作机制
(一)推进机制成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邀请成员单位参加。
(二)推进机制成员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推进机制办公室汇总筛选提出,报召集人确定,推进机制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推进机制议题和需要提交推进机制议定的事项,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成员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布置交办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三)推进机制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地推进节水行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召集人,通报给相关推进机制成员单位。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白山市江源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节水行动工作任务落实;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参加推进机制成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总结推进节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以及下步工作安排;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推进机制办公室。重要工作信息及时报送推进机制办公室,经推进机制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