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政办发〔2020〕12号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山市江源区全面落实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9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20〕6号)精神,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制定《白山市江源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