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政发〔2020〕5号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适应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规定,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对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继续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自发布之日起遵照执行。
附件: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