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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23  信息来源:政府办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源政办发〔2019〕74号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 

  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习近平总书记的“四个最严"要求,为深入谋划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一、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李继龙   副区长 

  副主任: 周  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委  员: 冯小桐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 

  局长、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李艳秋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肇冬青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荃铭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志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吴柏松   区民政局副局长 

  邢兆慧   区司法局副局长 

  栾炳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韩  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志刚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安  冬   区林业局副局长 

  王  刚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文利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长斌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  勇   区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朱宏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丛苏璞   区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 

  马树利   区生态环境局四级主任科员 

  单华军   区火车站站长 

  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食品安全方针、政策,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根据省、市食品安全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各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具体安排使用;明确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有关食品安全责任。 

  三、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简称区食安办),为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周强兼任。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李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