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源政办发〔2019〕74号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
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习近平总书记的“四个最严"要求,为深入谋划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一、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李继龙 副区长
副主任: 周 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委 员: 冯小桐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
局长、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李艳秋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肇冬青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荃铭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志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吴柏松 区民政局副局长
邢兆慧 区司法局副局长
栾炳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韩 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志刚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安 冬 区林业局副局长
王 刚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文利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长斌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 勇 区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朱宏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丛苏璞 区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
马树利 区生态环境局四级主任科员
单华军 区火车站站长
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食品安全方针、政策,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根据省、市食品安全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各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具体安排使用;明确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有关食品安全责任。
三、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简称区食安办),为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白山市江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周强兼任。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