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政办发〔2018〕1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范打击金融诈骗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的领导,根据吉林省和白山市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情况,现将江源区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调整如下:
一、区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宗琦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王志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常桂彤 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李艳秋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纪现成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晓桐 区宣传部副部长
刘成金 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长江 区委督查办主任
陈 涛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柏松 区民政局副局长
历 新 区审计局副局长
孙丽霞 区经济局副局长
张金学 区农业局副局长
韩 勇 区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张维麒 区工商局副局长
姜昌威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道宏 区发改局副局长
刘文建 区人社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区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安排部署年度工作,推进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2.在市防打办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方针和措施。
3.制定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制度、规则和工作程序。
4.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案件进行性质认定,研究对重大案件的处置方案。
5.指导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的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快速反应体系建设;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围绕本行业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处置决策咨询、法律顾问和智力支撑体系。
6.建立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组织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责及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机制及工作程序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7.汇总各镇(街)、各部门报送的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
(一)主任和成员
主 任:常桂彤 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
(二)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服务、指导、协调、组织、监督等职责;负责会议协调、调研、公文审核、监督反馈等服务工作;组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确保金融稳定;协调行业主(监)管部门开展行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和涉及非法集资的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区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开展专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工作;组织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协调处理金融群体性事件;组织各金融机构健全金融管理制度和内部防控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监测预警、宣传教育和处置善后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配合区信访局做好群众来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