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政办发〔2018〕15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白山市江源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白山市江源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吉教办字〔2016〕148号)要求,统筹推进我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就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做如下规划。
一、 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一)义务教育发展现状
近年来,江源区委、区政府落实科教兴区战略,将义务教育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基础性工程,加快推动全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2015年江源区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国家评估验收。
目前,全区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所,其中独立小学9所(含2所村级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独立初中2所,教学点3所。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班277个,在校学生7572人。农村学校在校生总数为2892人,农村留守儿童286人,入学率100%。城区学校在校生总数为4680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67人,入学率100%。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1887人,专任教师1267人。
1. 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19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字〔2012〕1332号)精神,小学600元/生/学年,初中800元/生/学年拨付中小学生公用经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2.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组织实施“全面改薄”项目、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寄宿条件改善工程等系列工程项目,加强校园校舍等办学条件硬件建设,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配备实验室器材、图书、计算机、多媒体等设施设备。
3.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高。落实 “特岗计划”、“硕师计划”、“省部属免费师范生计划”、“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计划”等各类教师选拔培训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校际联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4.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日益规范。落实《吉林省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实施意见》精神,通过实施对标、整改、创建、达标四个环节,推动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实施“阳光入学”“阳光分班”,推行过程公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解决了薄弱校学生就读优质高中的问题,促进了教育公平。
(二)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情况
1. 班额情况分析
—小学班额情况。小学教学班总数为190个。平均班额26人,其中城区78个班级、平均班额40人;农村112个班级、平均班额17人。最大班额49人。
—初中班额情况。初中教学班总数为87个。平均班额31人,其中城区45个班级、平均班额37人;农村42个班级、平均班额25人。最大班额48人。
2. 大班额原因分析
(1)城镇化发展中的人口集聚。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林区、矿区等劳动力人口及家庭涌入城区或镇区,其随迁子女在某区域集中的就学需求,导致城区挤、乡村弱现象,进而出现城区大班额问题。
(2)学校规划建设与区域发展不同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建城区和新建小区日益增多,学校的规划建设与城镇建设步伐不同步,导致城区部分学校教育资源紧张,产生大班额现象。
(3)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期望、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越来越高,部分家长通过租、购学区房等方式进行择校、择班,致使班额增大。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法》为遵循,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统筹推进全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合理规划义务教育中小学学校布局,确保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协调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学位供给,统筹城乡师资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现象,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为到2020年实现我区义务教育更高水平均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依法推进。切实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法定主体责任,突出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坚持城乡并重、软硬件并重,保证公共资源配置对义务教育重点倾斜、优先支持和全面保障。
2.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等因素,统筹学校布局规划、建设管理、师资配置、质量提升等方面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现实需求,处理好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需求。
3. 坚持分类指导。结合我区实际,合理规划学校布局,以城区为重点,分类施策:对于教育资源整体不足的,以发展为主,有序扩大学位供给;对于教育资源不均衡的,以改革为主,引导学生合理流动;对于择校择班的,以强化管理为主,均衡班额配置。
4. 坚持提升质量。立足当前,兼顾长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推动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优化配置、办学行为规范、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等工作,努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差距,从根本上消除大班额现象,促进教育公平。
三、工作目标
(一)改扩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增加学位供给。2018年—2019年规划改扩建白山市第三中学、实验小学校舍1190平方米(三中630平方米、实验小学560平方米),消除两校小学大班额现象。
(二)到2020年底,实现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现有班额已经低于底线要求的,不得再增加班额,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把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因素,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编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范布局调整程序,坚持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依法依规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依据规定进行权属确认、用途变更和资产处置,确保优先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二)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依照中小学建设标准,根据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城镇规划并严格实施。在编制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时,新增用地指标、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节余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落实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
(三)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相关部门要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确保学位供给满足需要,为学生就近入学提供保障。实施“交钥匙”工程,统筹推进新建城区和旧城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新建一所、达标一所,严格执行省定办学标准,按标准班额办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区教育局同意。
(四)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区编办、人社局要按照生师比、班师比、教学量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全面推进县管校用改革,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教师的补充、交流和培训机制,促进教师资源配置与学校办学规模协调一致。积极落实乡村教师待遇,在职称评聘和优秀教师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
(五)提升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质量。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通过提升教育质量,增强现有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吸引力。采取“大学区”管理,以强校带弱校,缩小校际差距,逐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实行乡(镇)中心学校与村小及教学点一体化办学,强化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实行一体化考核评价。深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实现学校间帮扶精准对接,引导农村教师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促进农村教师专业成长,保证农村教学质量的提升。
(六)促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力争到2020年所有学校实现管理标准化。推行“阳光入学”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明晰、便利的招生入学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入学程序、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施“阳光分班”,推进利用分班软件等现代化手段对义务教育新生进行随机分班,促进择班、择师问题有效解决。进一步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合理引导和分流学生。加强学籍管理,坚持“籍随人走、人籍相符”的原则,严格学籍异动的条件和程序,严控非正常转学。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
落实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规划,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和部门协调,统筹推进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各项任务完成。区教育局要牵头做好全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做好与区编办、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校解决大班额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工作经验,为政府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决策提供依据。
(二)严格监督检查,构建长效机制
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中小学校班额情况年度报告等制度,逐步构建起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的长效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实施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消除大班额检查工作,建立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对存在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要限期整改,对已经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工作任务的学校定期开展复查工作,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新的大班额现象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