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政办发〔2018〕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江源区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源区旅游资源普查表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江源区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旅游资源普查是促进江源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指导我区全域旅游开发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全面开展旅游资源普查,不仅可以梳理全区旅游资源存量,理清旅游开发重点,还可以加强对旅游开发的宏观指导和战略布局,提升对旅游新业态的认知,整合旅游资源,建立旅游经济发展的科学引导机制。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是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实现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推动旅游业实现井喷式增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旅游资源大普查,旨在全面查清和掌握江源区旅游资源状况,进一步发现、拓展和整合旅游资源,构建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体系,为我区高标准编制各级各类旅游发展规划、动态管理旅游资源、宣传促销旅游产品、招商推介旅游项目、旅游行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旅游资源大普查对象为已开发和未开发的具有开发或进一步开发前景,有明显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的旅游资源单体;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代表调查区形象的旅游单体。
凡在全区范围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为旅游开发利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包括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动、乡村旅游(含餐饮、住宿的山庄、景点等)、康体养生、红色旅游和山地体育等,都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三、普查内容和方法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对象的行政位置、地理位置、性质与特征(包含外观形态与结构、内在性质、组成成分、成因机制及演化过程、规模与体量、环境背景、关联事务等)、区域和进出条件、保护和开发现状等。
本次普查主要根据国家旅游资源分类表,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技术力量,确定我区旅游资源重点普查对象,同时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采取表格、文字、图片、附件相结合的方式,访问、实地观察、测试、记录、绘图和摄影等方法,确定资源类型、性质、保护范围和资源级别等,认真摸清辖区内旅游资源家底,结合各镇(街)旅游资源优势和特色,发掘、推荐一批优良旅游资源。
四、工作步骤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此次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量大、牵扯面广、基础性强,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建立专职队伍和工作机制,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本次调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此次资源普查,要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标准进行。一要明确普查对象,凡在江源区管辖范围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为旅游开发利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包括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自然景象、遗址遗物、建筑与设施、特色旅游商品、人文活动等都应列入本次普查的范围。二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完成实地调查、资料上报和成果制作。三要确保普查质量,普查工作面要完整,内容要详实,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三)周密安排,保证进度
要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进度。
1.前期准备阶段(9月19日—30日)。由区文广新局对现有的旅游资源资料进行整理、分类,依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标准,建立基础旅游资源档案,并制定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计划。
2.资料收集阶段(10月1日—10日)。各镇(街)组织人员对本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按照江源区旅游资源普查表填写,并于10月10日前上报到区文广新局。
3.实地踏察阶段(10月11日—11月30日)。由区文广新局牵头,区发改、国土、林业、水利、住建、各镇(街)组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组,每个单位确定一名旅游资源普查联络人,在已收集整理的旅游资源基础上,通过访问、实地观察、摄影、座谈等方式开展各类旅游资源信息和现有信息的查漏补缺工作。
4.文字编撰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区文广新局将收集的资料按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进行分类汇总,并按国家标准将旅游资源分为五个等级,完成旅游资源普查报告。
(四)做好普查资料分析研究和综合利用工作
要对在普查过程中收集的大量数据和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审核编印、立卷归档;要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为下一步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项目包装和开发、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提供依据,充分发挥资源普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