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江源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国家、省和市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全面治理、注重长效,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按照“点示范、线推进、面达标”的工作思路,通过加强规划指引,合理确定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配套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现垃圾治理长效化、科学化。
二、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按照“2017年宣传发动,2018年全面铺开、三年提前验收、四年完善巩固”的工作步骤:
(一)2017年全面启动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镇(街)、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构建农村环卫队伍,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二)力争三年时间,到2019年,全区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特别是公路、铁路、江河沿线,县城和集镇、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家旅游休闲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要实现垃圾治理全覆盖。
(三)到2020年,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完善城乡垃圾治理体系。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城区、镇(街)、村屯、公路、河流、山体全覆盖的城乡垃圾治理体系,各相关部门和镇(街)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运局、区林业局、各镇(街)
(二)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按照“管干分离,养事不养人”的原则,实现区级环卫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覆盖,尽快建立由区环卫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和保洁队伍。每个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垃圾治理指导、督查服务和具体操作;镇(街)按服务人口3‰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政府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村庄配备环卫协管员、保洁员等岗位,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负责垃圾清运、村内道路沿线和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各村通过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保洁义务,确保农村干部、群众全员参与,齐心合力治理垃圾。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
(三)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根据农村垃圾成分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实行分类后就地减量处理。能回收的废纸、塑料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厨余、果皮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就近堆肥,或利用沼气发展生物质能源。灰土、建筑垃圾等无机垃圾,就近掩埋或铺路填坑。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可降解的毒性垃圾,要单独收集。重点引导农户参与干湿分类,让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垃圾进入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和毒性垃圾不得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责任单位:各镇(街)
(四)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1.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和工艺。根据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以及村庄分布、道路交通、社会经济等因素,科学选择并努力探索适宜的垃圾收集、运送、处理模式和工艺。城区周边的村庄应统一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处理;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可采取“户分类、组定点、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方式处理;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村庄,尽量就近减量、无害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
责任单位:各镇(街)
2.加快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垃圾收集场点、镇(街)垃圾转运站、城镇现有处理设施以及农村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平均每10户要配备1组容积不低于30升的便于分类的垃圾箱,所有行政村都要建设至少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点,并配备收运车辆。每个镇(街)都应按50平方米/万人的规模建设至少1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镇(街)可共建共享。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漏、洒等问题。健全农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废旧物品回收站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方便农村回收废纸等再生资源。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各镇(街)
3.开展主题整治行动。每年春秋两季,在镇(街)、村庄开展大规模的环境主题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道路两侧、排水沟渠、风景旅游区、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存量垃圾,要彻底清理,转运到垃圾场进行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绿化,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要加强管理,禁止城镇向农村转移垃圾。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农业局、各镇(街)
(五)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1.建立长效机制。鼓励先行先试,研究制定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专业化、社会化的支持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把垃圾治理工作中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采取公开竞标等方式选择专业保洁队伍或保洁公司。探索加强长效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长效运行维护。积极研究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的经济激励办法,鼓励优先利用农家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等现有设施,建立覆盖镇(街)、村的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研究依法收运处理农村废弃电池、农药瓶、农膜等有毒有害特殊垃圾的有效办法。
2.完善日程管理制度。各镇(街)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运行和监管的标准及规范,不达标的设施设备和处理方式要立即整改。要结合实际制定垃圾治理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按保洁责任区域和保洁质量要求进行治理工作监管,达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养殖粪污和农作物秸秆实现资源利用的要求。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统一标识和编号,及时对污损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修缮。建立日常监督考核制度,垃圾治理专业人员收入与作业质量挂钩。
责任单位:各镇(街)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7年):广泛宣传,示范带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抓好示范点工作,把垃圾治理较好的镇(街)、村,健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辐射带动周边镇(街)、村。
(二)第二阶段(2017—2019年):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基本生活条件较差、收运困难的村,以垃圾分类普及、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为重点;生活条件基本完善的村,以垃圾减量化、清运设施化、处理集中化为重点;以“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的村,以垃圾分类收集、逐级减量、资源化循环利用为重点,分类治理、综合整治,整体推进。
(三)第三阶段(2019—2020年):巩固成果,全面达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对未验收合格的要严格整改,对通过验收的要组织不定期明察暗访,力争全面通过国家验收,完成各项农村垃圾治理目标。到任务期末,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农业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回收利用,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各镇(街)要把农村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建立约谈和通报制度,形成“区负总责、镇(街)抓落实、村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主动承担任务,密切配合,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拓宽农村垃圾治理的投入渠道,逐步建立政府、社会、农民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
(四)加强监督检查与考察验收。重点督查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保洁人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群众满意度等。
(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加强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六、领导小组
为确保方案实施,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郭健刚 区 长
副组长:韩秀海 副区长
张 凯 副区长
成 员:周 强 区住建局局长
刘成义 区农业局局长
楚绪清 区环保局局长
李树军 区水利局局长
韩洪波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文波 区林业局局长
王 栎 区爱卫办主任
乔雪峰 湾沟镇党委书记
王洪锋 松树镇镇长
贾贵波 砟子镇镇长
于海涛 石人镇镇长
姜 涛 大石人镇镇长
王克正 大阳岔镇镇长
孙 伟 江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东义 孙家堡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建功 城墙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力玮 正岔街道办事处主任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周强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