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27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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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清明节假休安排的通知
江源政办发〔2017〕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规定,我区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超前部署,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人员参加节日值班。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政府值班工作运转顺畅。遇有紧急重要情况发生,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当前我区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提倡文明祭扫,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请各镇(街)、各部门将《2017年清明节值班表》(表式附后)于3月29日前报送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2017年清明节值班表》时一定要在表头加盖本镇(街)、本部门公章,通过传真或直送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宗义 电话:3722583 传真:3722583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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