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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26  信息来源: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源政办发〔2016〕92号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了稳慎推进我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白山市江源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使得此项工作尽快落地见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  凯  副区长                           
  成员:韩洪波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殿军  区经济局局长            
  王闻得  区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王相田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袁玉鹤  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徐青松  区工商局局长                   
  蔡广利  区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
  办公室主任:韩洪波(兼)
  二、工作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职责
  全面负责我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宣贯落实《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并稳步推进。
  (二)公安局职责
  负责对网约车服务单位的网络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对网约车服务平台的备案管理,做好上线服务能力认定和用户核验工作;督促指导网约车服务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利用网约车服务平台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未落实相关法定网络安全责任义务的网约车平台,要依法予以查处。
  加强治安防控。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过程中,与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治安防控,深入了解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和动态,为妥善应对处置各种复杂局面做好充分准备。对于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公安机关要加强现场秩序维护,依法开展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切实维护行业稳定,保障出租车行业改革顺利实施。
  (三)价格监督检查局职责
  负责出租汽车运价制定与监管,指导价格部门落实相关要求,做好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合理确定运价管理方式。价格主管部门要综合考虑我区居民收入水平、运输市场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运输服务质量等诸多因素,坚持市场化取向,确定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
  健全政府定价机制。对现行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尽快研究完善运价机制,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加强事中事后价格监管。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价费行为的监管,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租汽车违法违规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四)工商局职责
  负责履行工商行业市场监管职责,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的登记工作。要将推进出租汽车行为健康发展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登记服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先证后照”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精神,在办理登记注册时,要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将需要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要求告知申请人,同时将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登记信息告知行业主管部门。
  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做好出租汽车行业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和抽查工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认真履行公示出租汽车经营者信息的法定职责,督促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信息公示义务。要认真开展年报抽查工作,必要时开展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年报公示信息定向抽查。要加强对出租车经营者的信用管理,将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
  依法查处出租车经营者损害公平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做好网约车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商务和粮食局职责
  负责出租汽车行业涉及到的商务相关工作事项。参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车辆报废的相关标准,加快推动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转型升级,为包括网约车在内的汽车回收拆解提供更好、更加便利的服务。
  对于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做了原则规定,商务和粮食部门还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依法做好相关领域外资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优良营商环境。
  (六)经济局职责
  负责线上服务能力审核工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备基本的线上服务能力以及相应审核流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分别做了相应规定。经济部门要与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重点就服务器设置、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等线上服务能力进行审核。做好网约平台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和许可准入工作。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按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做好相应许可工作。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在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提升行业自律意识,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网络和系统安全防护,强化网络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加大力度。对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予以处置。继续发挥技术管控优势,提升技术监测能力,密切跟踪网络舆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置网上相关有害信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七)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
  负责出租汽车行业计量监督工作。依据《计量法》规定,一要对其进行制造许可和强制检定的监管,为出租汽车计价器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计量技术服务,促进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二要加强在用环节的强制检定管理,保证巡游出租汽车在用的计价器计量准确;三要加强计量执法,与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利用出租汽车计价器作弊的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监局要及时向网约车服务商宣贯网约车计程计时监管规定,督促其落实计程计时的主体法律责任,做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保证计量准确。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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