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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2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落实和监管工作的意见

  江源政办发〔2015〕95号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已由区八届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为确保按“单”用权,按“图”行权,杜绝随意新设、私设、暗设职权,防止权力运行不透明、服务对象不满意等问题发生,现就权力清单落实和加强后续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研究制定权力运行制约措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明确权力运行各环节的责任人及主要责任,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强化重要环节监督管理。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问责程序,公开问责过程,明确问责主体和对象,将“权”与“责”有机统一。健全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责任的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加强机关问责制度建设,营造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权力清单一经公布就具有刚性约束力,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但是,随着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下放、承接,或因法律法规修改需要调整职权事项、机构改革后部门撤并需要调整职权行使主体、管理任务变化需要调整职权运行流程等情况,也要根据实际,定期修改完善、审核公布清单,确保权力清单科学有效、与时俱进。
  四、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区督查办、区编办、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作为权力清单运行的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各有关部门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认真清查权力清单具体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不按“单”用权、不按“图”行权的部门进行问责并及时纠正,确保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
  五、建立健全统筹结合机制
  权力清单,是行政机关的一种业务手册或相对人的办事指南,是“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的缩写。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但不能简单将按清单行权、履职与依法行政等同起来,要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融合发展。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同时,探索推行其他部门权力清单。
  六、建立健全阳光运行机制
  要坚持“全面清权、大力减权、科学确权、公开晒权、强化制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思路,避免“权力清单”的公布成为一次“空口号”。对于“边增边减”、“明放暗不放”和“钻空子,找借口”的部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鼓励群众、企业投诉举报,真正做到“门不难进,事不难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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