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政办发〔2015〕5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15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2015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江源实际,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努力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简政放权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进入政务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调整。按照“应进必进”要求,根据区政府确认的行政职权清单,全区各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及部分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六类权力事项,除体制内审批、涉密涉隐私、场地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进厅办理外,全部进入区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和送达,并对外公布区政务大厅办理事项目录。推行窗口单位首问负责制,各审批单位要充分授权,尽量在窗口实现“一站式”办结。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裁量权,实行“阳光审批”。实施进厅行政审批项目流程优化,内容细化,每个行政审批事项(含设立、变更等不同形式)所需全部材料,包括材料(各种证、照)原件和复印件的份数;所需各种材料要有样本(原件和电子版);每个审批事项所需表格(原件和电子版);具体办事步骤要明晰,每个环节需要何种条件、所需材料、责任单位、如何办理等;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明确联系电话和注意事项等,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二)继续推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巩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成果,最大程度将审批类和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加快健全和完善以审批科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窗口的现场办结能力,做到授权充分、运行规范、服务到位,切实发挥政务大厅集中、便捷、高效、服务的功能和作用。区编办、监察、政务服务等部门要加大“两集中、六到位”(部门内部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集中到政务大厅;实现机构、人员、职能、授权、进厅、监管到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解决“前店后场”、“职能回流”等突出问题,确保行政权力在统一监管下规范运行。实行部门领导带班制度,部门分管领导定期到窗口坐班,发现、掌握并及时解决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遇到的问题,满足群众和企业的办事需求。
(三)改进和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大力推动部门内部职能转变,建立决策、审批、监管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新机制。部门综合机构负责政策研究制定、技术支持等工作,行政审批科负责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便民服务的提供,其他科室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进程,建立健全联审联办协调机制、开发并联审批服务平台、完善并联审批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打造“一口受理、内部协调、信息共享、前置默认、同步办理、统一发证”的并联服务模式。年内,将在区政务大厅一楼设立领办和咨询台,设立咨询服务热线,安排专职人员值守,一次性解答或告知镇(街)、村(社区)居民、企业对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同时为直接到大厅办事找不到窗口或不知如何办理的群众提供领办服务。
(四)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资源,利用互联网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准确发布政务服务信息,规范、快捷办理便民服务事项。围绕简政放权,强化行政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完善在线服务实用功能,扩大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网上服务范围,加快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监察、投诉等工作方式。
二、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手段,增强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镇(街)、各部门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注重信息解读,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政策性信息,应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上信息发布、统计分析、年度报告公布等主动公开功能。要抓好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内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更新不及时的,要及时完善相关内容,要及时更新信息,方便社会了解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各镇(街)、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每年应不少于60条。
(二)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公开行政权力信息。各镇(街)、各部门要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并及时公开动态调整信息。二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及价格和收费信息。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均应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信息,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及时公开征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四是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补偿信息及保障性住房分配、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五是加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采购价格、质疑答复、中标人和中标商品价格等信息。全面公开项目审批核准信息,依法公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以及招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六是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信息。同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情况的信息发布。七是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推进区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推行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四)抓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深化学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推进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电信等行业的办事公开,加大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的监督力度。完善就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公开城乡低保申请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
(五)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指导,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协调会商依法妥善办理。要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要在政府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方式、可供下载的申请表样式、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凡是《条例》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落实到位。要强化服务意识,尽可能满足申请人要求,不得人为设置门槛。对依申请量大且内容相同的信息,尽可能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三、注重基础工作,保障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同时,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过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要求、有督促,搞好任务分解,促进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工作整体向前。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正确导向,提升整体形象。政务服务中心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同时,适时组织各镇(街)、各部门信息员进行交流研讨活动,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氛围。
(三)严肃监督考核。区政府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在开展政务公开考评、政务服务绩效评价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镇(街)、各部门要将上一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形成文字材料,于2015年6月10日前上传至江源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上述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政务公开年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