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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1-27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江源政办发〔2013〕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34号)文件及《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2013〕21号)文件要求,确保我区按时完成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整改工作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打造信用政府的重大举措。各镇(街)、各部门必须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好有关工作。要站在维护政府形象,为全社会做好表率的高度,深化认识,统一行动,带头抵制盗版软件。

  二、正视当前我区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正有效推进,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关单位安装使用不符合授权使用范围的计算机软件的现象比较普遍。不少机关单位安装、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系统软件是家庭版本或个人版本。按照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属于涉嫌盗版侵权行为。二是部分单位对使用正版软件不够重视,软件版权法律意识比较薄弱。三是有些单位采购计算机时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供应商预装或提供符合授权使用范围的计算机软件,有的供应商提供家庭版本或个人版本的软件给机关单位冒充正版软件。四是部分单位未将正版软件纳入资产管理范畴,对已有的正版软件缺乏登记、管理,并造成相关授权证书和文档丢弃、丢失等现象。各镇(街)、各部门必须正视上述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

  三、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明确范围。此次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的范围,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等国家机关。

  (二)明确目标。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市(州)、县(市、区)级机关须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正版软件采购安装任务。

  (三)明确责任。明确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

  (四)明确分工。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省、市的部署,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强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区版权管理部门和文化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强对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指导督促,建立健全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使用盗版软件行为的查处;区经济部门要把好软件质量关;区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招标采购和资产管理等工作;区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版权部门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计算机和正版软件采购项目的监督;区政法部门要加大对盗版、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区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使用正版软件的宣传力度;区政府采购部门要严格把好正版软件的采购审批关。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1.2013年5月。各镇(街)、各部门在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做好采购计划编制和采购方案制定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填写《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并于6月4日前将统计表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镇(街)、各部门务必如实、准确填报数据,以免影响软件的集中采购。各镇(街)、各部门要本着“以正版化为重点,兼顾国产化,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原则,研究分析软件使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同时考虑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状况,制定出既符合国家软件产业政策,又能充分满足实际需要,节省财政开支的采购方案。

  2.2013年6月至7月,进行正版软件集中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经区政府审核确定的软件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要严格程序、依法办事、依规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增强透明度。所需经费经区财政部门核实后集中支付。

  3.2013年8月至9月,进行正版软件的安装培训工作。安装工作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调,根据编制的通用办公软件采购计划,由集中采购中标的软件厂商分别为各镇(街)、各部门安装正版软件。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对更换后的正版软件建立专项档案,以便加强日常管理和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在软件安装过程中,将对各镇(街)、各部门的专职管理员进行现场培训,帮助熟悉掌握新装软件的操作使用。

  4.2013年10月底前,进行对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更换正版软件的单位进行复查。复查的重点是: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对于电脑中发现的其他未经授权的软件,限期纠正或当场予以删除。

  5.2013年11月,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将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织督查组对进展缓慢未能按时完成的部门进行实地督查。

  五、落实有效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落实资金。所需资金由财政统一出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统一组织,集中采购发放。以后每年度各镇(街)、各部门新增计算机购买通用正版软件所需经费由各镇(街)、各部门自行申报并列入其单位部门预算,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月报告制度。各镇(街)、各部门要及时做好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工作,认真核实汇总并填写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制定的《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各镇(街)、各部门每月15日前将此表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六、建立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规范计算机及正版软件的采购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局、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等法规文件的要求,全区各镇(街)、各部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要做到以下三点:

  1.各镇(街)、各部门凡新购置计算机硬件,要全面落实三个“必须”:一是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二是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以及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三是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区政府招标采购部门在经办过程中对此要实行严格把关。

  2.采购计算机软件时,要注意采购符合软件授权使用范围的软件。计算机软件有明确的授权使用范围。家庭版、个人版软件只适用于家庭或个人安装使用,不适用于政府机关单位。如果政府机关单位安装使用家庭版或个人版软件,即涉嫌构成侵权行为。因此,机关单位采购的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等必须是专业版等版本。

  3.各镇(街)、各部门通过招标集中采购或协议采购等方式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包括采购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其它应用管理软件等),必须在标书或采购合同中明确软件的名称、版本及授权使用范围等重要信息内容,以避免供应商钻空子。例如常用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Windows XP、Windows 7、Windows vista,常用的正版办公系统软件有office 2003、office 2010、wps office等,采购时必须明确这些内容。

  (二)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1.完善责任管理制度。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计算机软件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镇(街)、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使用的软件资产,不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保证已使用的正版软件得到有效维护。

  2.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各镇(街)、各部门要以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为契机,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计算机软件配套购买和使用登记制度,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强化软件的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等管理工作。

  联系人:江源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郭航成

  各镇(街)、各部门请于2013年6月4日前,将统计表签章后送至江源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系电话:3727099,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626477848@QQ.com 

  附件: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

  附件:

  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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