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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1-27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源政办发〔2013〕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吉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减电〔2013〕1号)要求,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组织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普及。要加强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知识普及,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要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防灾减灾知识传播渠道,增强公众了解灾害、识别灾害的能力,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二、认真做好防灾减灾知识和基本技能普及工作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区域或行业灾害风险特点,以城乡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等为平台,通过采取专家讲授、现场演示、播放视频、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组织“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活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农民工、工矿企业职工等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提升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继续倡导每个公民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一堂防灾减灾讲座,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主动减灾、综合减灾和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认真总结近年来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关口前移、主动防范。要重点做好社区各类建筑、民房、学校、医院、工矿企业、企事业单位以及车站、商场、集市、城市供水、地下管网等各类公共场所、设施的重点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要组织编制城乡社区灾害风险分布图,掌握社区防范灾害风险的基本情况。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联动机制,提高全社会抗风险能力。

  四、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城乡社区等进一步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以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以及火灾事故等为重点,开展一次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森林草原防火、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有条件的镇(街)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应急救灾演练,确保让群众了解社区应急避险场所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五、积极开展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今年开始,省减灾委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吉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吉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吉减发〔2012〕2号)文件要求,立足本镇(街)、社区实际情况,特别是要指导督促人口密集、灾害风险大、基础条件好的社区,积极开展“吉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要学习、借鉴其他县区已评选的示范社区的经验做法,通过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专题培训、应急演练、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动我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示范作用。

  防灾减灾日的有关工作由区减灾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请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并对“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5月17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对防灾减灾日活动进行督查。

  联系人:张  磊  王庭鑫

  联系电话:3722866

  电子邮箱:mz3722866@163.com 

  附件:江源区2013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日

  附件:

  江源区2013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减灾委的部署要求,为做好今年 “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3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地实际,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排查整治灾害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

  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

  三、时间安排

  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四、活动内容及部门工作分工

  (一)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认真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在本系统、本部门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森林草原防火、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面向公众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和科普知识普及活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安监局,区人防办,区气象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活动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区域,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

  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应急演练、张贴板报、主题班会、观看影展等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开展“城乡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主题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城乡社区,通过现场示范演练、发放科普读物及宣传单、举办街头咨询和培训等活动,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气象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开展“家庭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宣传”主题活动,继续倡导每个公民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1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1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一堂防灾减灾讲座,分享1次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开展1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增强公众了解灾害、识别灾害的能力,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人防办,区气象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服务周”主题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机关、厂矿企业等开展志愿者服务,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三)认真开展系列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这一主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制作防灾减灾宣传画面、公益广告、宣传挂图、知识读本,举办专题展览、街头咨询、悬挂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工作理念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全民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特别是灾害频发易发地区,要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卫生防疫、自救互救等环节,开展一次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森林草原防火、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避险自救能力。(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安监局,区人防办,区气象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落实责任,关口前移,主动防范。重点对社区各类建筑、民房、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灾害风险隐患进行严密排查,特别是社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要进行彻底细致的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发现灾害风险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安监局,区人防办,区气象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好各项活动。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二)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开展。

  (三)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规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活动结束后,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并于5月17日前报区减灾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  磊  王庭鑫

  联系电话:3722866

  电子邮箱:mz3722866@163.com 

  “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口号(参考)

  1. 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

  2. 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3. 群策群力防灾减灾 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4. 尊重规律讲科学 防灾减灾重行动

  5.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6. 防灾减灾人人参与 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7. 学习防灾减灾常识 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8. 未雨绸缪 防灾减灾 全民参与 共筑平安

  9. 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 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10.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筑牢抗灾救灾防线

  11.安全知识进社区 减灾意识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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