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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1-27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江源政办发〔201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根据《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吉管发〔2012〕26号)要求,定于6月11日至17日举办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

  二、活动时间

  6月11日—17日

  三、宣传形式

  各公共机构要以宣传贯彻《节能办法》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公共机构要通过悬挂节水宣传标语条幅和摆放宣传展板的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显示屏等载体进行节水宣传,坚持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与普及宣传相结合;实行各学校、医院联动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活动中,为“十二五”节能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宣传内容

  (一)各公共机构组织活动:

  1.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日活动。6月11日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日和能源紧缺体验日。6月17日为我区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活动日,各公共机构通过组织开展节水形势报告会、节约用水大家行、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介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开展水资源国情教育,普及节水知识技术,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良好氛围。

  2.自行制作宣传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为切实提高宣传实际效果,开展好公共机构节能主题活动日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各公共机构要自行制作至少1块节水知识展板和2条以上节水宣传标语条幅,要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悬挂自行印制的节水知识等宣传标语条幅。建议使用以下宣传标语:

  ☆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

  ☆节约用水,努力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

  ☆节约用水,从点滴开始。

  ☆保护水资源,生命真永远。

  ☆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

  ☆水是生命的源泉,农业的命脉,工业的血液。

  ☆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珍惜水资源。

  ☆水是生命之源,浪费水就是扼杀自己的生命。

  ☆节约用水,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

  ☆节约用水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

  ☆大力普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开源与节流并重,科学开源,综合利用。

  ☆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

  ☆坚持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努力建设节水型公共机构。

  ☆节约用水、造福人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依法管水,科学用水,自觉节水。

  ☆节涓涓细流,汇滔滔江水。

  ☆节约用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珍惜水就是珍惜您的生命,请珍惜每一滴水。

  ☆世界缺水、中国缺水、城市缺水,请节约用水。

  ☆浪费用水可耻,节约用水光荣。

  ☆水是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树立人人珍惜水,人人节约水的良好风尚!

  ☆认真贯彻“开源节流并重,以节流为主”的方针!

  ☆如果人类不从现在节约水源,保护环境,人类看到的最后一滴水将是自己的眼泪。

  (二)区公共机构节能办组织活动:

  1.各单位在6月17日必须将展板、条幅摆放及悬挂在本单位办公区域或重点区域,条幅至少两个。

  展板尺寸:长240cm,高120cm;展板支架尺寸,以展板放置支架上面为准,展板底沿距离地面30cm。

  展板内容:以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为主,“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为切入点,大力弘扬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好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资源环境,树立节约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的思想,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行为,全面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板面要求:展板主题明确、健康,确实有宣传价值;布局合理,图文搭配恰当;色彩协调,美观大方,集知识性、艺术性、新颖性于一体。

  2.各公共机构有独立办公楼的,按照要求于6月17日集中悬挂条幅和摆放展板。

  3.政府楼悬挂四个宣传条幅,政府楼由节能办负责。

  4.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举办节能建言献策征文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区各公共机构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委《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管局《关于2012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各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并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把握重点,深入宣传。各公共机构要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以倡导节能低碳的工作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为宣传重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及时反馈、认真总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月22日前,将宣传总结及活动图片音像资料报区公共机构节能办(电子邮箱:dong_bo0501@163.com)。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将对各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此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末绩效考评打分依据之一。

  联系人:董博     联系电话:3728363     13514396050

  地  址:区青少年宫一楼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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