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源区按照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的各项要求,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江源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重理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全面加强学习引领。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召开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广大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全面发动线下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村屯)、进校园、进企业、进网络、进大集活动,面向全区31个社区、60个行政村、19所学校和各大中小微企业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全年举办各类法治讲座290余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万余份,悬挂、摆放条幅、展板540余个。
3.全面运用线上平台。通过江源微刊、江源融媒、江源新闻等平台发布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等宣传稿件124篇,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覆盖、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二)强布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
1.绘制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结合“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印发《白山市江源区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工作方案》,作为江源区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施工图、路线图,不断推动法治化进程。
2.推进政府治理优化协同高效。持续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标准化大厅建设和服务窗口“星级服务评定”等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极大提升了企业和群众满足感、获得感。目前,明确进厅部门32个,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1456项,江源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发布各部门注册目录1036条,挂载库表资源795个,共享文件90个,归集各类数据信息309167条,初步实现了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2022年我区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位列全市第一。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学习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提交区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把关,对未履行法定程序的议题坚决不上会研究。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调整,促进重大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4.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团共解答法律咨询33件,审查合同3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0份,参加政府常务会等各类会议44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
5.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根据2021-2022年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细化任务指标,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以创建工作为契机,查漏补缺、固强补弱,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重宣传,全面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1.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白山市江源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关于在全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0余次。
3.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印制发放《宪法》《民法典》系列普法书籍1.8万余册,普法宣传品4000个,悬挂宣传条幅27个,摆放展板18个,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
4.提升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按照《关于做好“吉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开展推选活动,2022年江源区孙家堡子街道利民村和石人镇大石棚子村被命名为第九批“吉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促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规范、督促、指导基层做好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召开乡镇(街道)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专项会,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验收工作的通知》《江源区镇街行政执法工作手册》《XX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材料汇编》,加强对试点单位检查验收,努力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清理、公示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加大行政执法公开力度。各执法部门共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2345+”制度199个,江源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站检查计划、执法目录等事前公示信息、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事后公示信息全年共计公示400余项,行政执法公开化水平有效提升。
3.全面规范文明执法。扎实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通过网络培训平台实现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全覆盖,2022年线上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培训,500余名执法人员接受培训。
4.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从严审查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共审核批准48个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协调全区录入部门内双随机工作32项,跨部门任务18项,公示率100%,对企业信息归集2000余条,100%完成了信息归集任务,并在“信用吉林”网站公示。
(五)聚合力,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1.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降低行政争议风险隐患,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件,受理9件,依法不予受理6件,在受理的案件中,终止复议3件,撤销被诉行政机关行政行为2件,3件正在审理中,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均实现了化解风险、案结事了的效果,未发生复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败诉的情况。
2.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效能。不断提升府院联动工作效能,为法治政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积极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落细,正确行使权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年行政首长出庭率达100%。
3.加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全年共妥善化解行政争议2件,审理行政案件24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7件。
4.深入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始终将司法活动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全年有30余名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55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52件,主动公开司法信息,网上公开文书900余份,观看庭审直播超过1.2万人次。
(六)化纠纷,推动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发挥实效
1.持续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平台。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三调联动”作用,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实现网格无盲点、无死角、全覆盖,调解成功率达到99%。发挥诉前调解作用,避免矛盾升级激化,全年共受理535件,成功479件。信访矛盾纠纷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全年共受理调解各类信访纠纷117件。
2.开展重大时间节点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全年累计排查335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32件,调处532件,成功率100%,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发现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3.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区10个镇街设立了村级法律服务工作站,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群102个,全面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达到三级平台网络全覆盖。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一对一心理疏导890余人次,代书50余份,服务民生案件150余件,免费服务企业30余家,发放联系卡1万余份,发放法律宣传单2万份,共调处各类纠纷200余件。
4.加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司法保障。加大涉案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力度,办理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6万元。聘请法治副校长54名,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5个。严打以“养老”为名通过欺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审结养老诈骗案件3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七)助发展,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5+10”护企安商、企业大走访活动,落实民营企业轻罪免责免罚措施,依法不起诉2人,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办理了全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件,促进企业合法经营。
2.不断提升涉企案件质效。畅通“法治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涉企案件简案快审快执,审理中小微企业案件281件,帮助企业清收欠款 600余万元。
3.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充分发挥“96611”省级投诉受理平台功能,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拖欠线索办理流程,依法依规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款项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科技含量不高,执法基础依然较为薄弱,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
(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夯实。一些部门和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依法决策水平还亟待提升。
(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有待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够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农村地区法律服务力量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下一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努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强化法治人才培养,加强专业人员法治领域学习培训,逐步解决法律服务资源和法治人才匮乏的问题,推动法律顾问工作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通过公开招聘、招录等方式,积极引进法治人才,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