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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05  信息来源:应急局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源区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相关链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推进救灾救助和灾害防范救援一体化衔接,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应急管理会同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编制了《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送审稿)》。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白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编制背景  

    (一)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任务,满足受灾群众救助新期待的需要。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做好新时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好满足受灾群众救助的新期待和新需求,需要优化、完善和规范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程序及措施,强化全区对受灾地方救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整体水平。  

    (二)完善部门分工配合,协同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需要。按照机构改革要求,重新明确部门职责,对全区自然灾害救助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措施、职责分工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三)适应灾害应对新要求,加强与各类专项预案衔接的需要。为进一步适应灾害应对新模式、新要求,推进自然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衔接顺畅,强化与各相关预案间的协调衔接。  

    编制过程  

  应急管理牵头组织住建交通、气象、通信、电力等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研讨会,着眼于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同时,重点强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然灾害救助全过程、全链条的措施内容,实现灾前救助准备充分、灾中救助高效有序、灾后保障有力。调整优化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满足受灾群众对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等救助时段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切实加大全区对受灾地区抗灾救灾救助工作支持力度,适当降低了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间数等响应启动指标设置。对自然灾害救助的预警分级、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完成了《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初稿)》的起草,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全部达成共识。按照预案管理有关规定,履行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会议讨论等程序,形成了《白山市江源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送审稿)》,以政府办公文件印发。 


责任编辑:政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