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28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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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副区长 公安局长闫冰带队督导消防工作
近日,白山市江源区副区长、公安局长闫冰在区信访局、消防大队和公安局有关同志的陪同下,深入全区10个镇(街)和派出所检查督导消防工作。
督导检查中,闫冰副区长重点听取了镇(街)、派出所关于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以及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实地查看了大阳岔镇政府和大石人镇政府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以及松树镇消防站规划等情况。闫冰副区长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各镇(街)要把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来落实,在“建、管、用”上多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微型消防站人员管理,使其提高战斗力,切实发挥第一处置作用。二是派出所要集中警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出租房屋要重点检查,在检查的同时大力开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督导结束后,闫冰副区长对下一步做好消防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各镇(街)、消防大队、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结合天气、节日、时事等实际情况,不定期的向社会单位、社区居民发送各类安全防范知识等信息,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二是要明确消防工作责任。镇(街)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领导责任;派出所要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监管,严防失控漏管;消防大队要当好“主力军”,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重点是监管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微型消防站,使其依法落实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是要全力以赴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消防安保工作。各镇(街)要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发动网格长、网格员对负责片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提高社会面防范火灾能力;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社会养老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夜查频次和力度,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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