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之规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材料分公司石灰石矿许可证已自行废止,我局于2019年1月17日针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材料分公司石灰石矿下达了限期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的通知,目前该矿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采矿注销手续,现予以公告注销。
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如下:
采矿权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材料分公司
矿山名称: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材料分公司石灰石矿
采矿许可证号:C2206052011037120107879
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有效期:2012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8日
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白山江源区自然资源局反映。
特此公告。
白山市江源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