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洪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区政府2018年10月8日决定:
任命:
孙洪光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潘 峰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大鹏同志为区公安局副局长(挂职锻炼);
俞卓淇同志为江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锻炼);
于海昇同志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志刚同志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袁玉鹤同志的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正局长级)职务;
刘增利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局长级)职务;
刘润君同志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马树利同志的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王 莉同志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顾 昊同志的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