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14 信息来源:微笑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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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林业局“三严三禁”规范野外用火审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切实优化审核审批服务,便利林业生产用火,防范森林火灾,江源区林业局规范和改进野外用火的审批和监管,做好做实“三严三禁”,为野外用火系上“安全带”。
严格审核审批,严禁自由变通。
执行“一审一核制”,受理人员和审核人员严格按照《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源区林业局野外用火审批流程》规定,审查申请材料,核实现场情况,遵守办理流程,对审核结果负责。
严格标准服务,严禁推诿拖延。
严抓内部业务学习,优化林业服务质量,主动介入协调指导,一次性告知审批所需材料和用火注意事项。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仙人谷森林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办理用火审批过程中发现其相关手续不符合国家标准,区林业局迅速派技术人员现场勘查,主动为企业提供2台风力灭火机、2台水枪、10把2号工具并提供技术指导,协助企业尽快办理审批手续,保障企业生产用火需求。
严格监督管理,严禁失管失察。
指派巡护人员赴用火现场监督,要求严格按照许可证所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火,规范点烧操作,配备扑火工具、应急人员、现场指挥负责人,保证防控到位。
责任编辑: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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