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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0  信息来源:政数局   收藏
江源区公安局提高辖区群众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诚信服务群众工作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辖区群众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诚信服务群众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江源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对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只进行教育、警告,在进行教育、警告的同时也对诚信知识进行了宣传,受到了群众的点赞。 

  交警大队在推出对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措施的同时,加强对民警的培训,使广大民警领会到“为民实践活动”“首违不罚”活动和“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意义,同时也对民警详细解读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政策,以及公安机关在建设中推出的便民利民利企措施。既让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又让违法当事人受到警示教育。 

  自开展“首违不罚”活动以来,江源交警大队按照“首违不罚”的规定,执勤民警对交通参与者的首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同时也对其强调了诚信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并对他们进行了信用文化知识以及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诚信守信的价值观念,教育他们要文明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实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执法效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交警的暖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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