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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2-28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团区委三项措施提高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精神。预防和制止性侵儿童案件的发生,形成全社会保护少年儿童的合力。团区委采取三项措施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一是依托学校、社区等载体宣传儿童遭受猥亵和性侵方面的知识。使学校和家长学习如何预防此类案件发生、如何辨识孩子是否遭到性侵害以及孩子遭到性侵害该如何处理等方面的知识;一旦发生此类案件,该如何做好孩子心里的健康引导工作,并及时报案,降低同类案件发生概率。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周末文化驿站”建设,为少年儿童免费提供学习文化、科技、法律和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儿童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积极发挥各学校校园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通过开设“心理咨询室”等方式为有诉求的儿童提供帮助,从而使老师、家长能够及时从学生的生理、心理等细微变化发现问题,避免案件发生。

  (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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