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江源新闻

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2-08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江源区法院“四多四少”转变工作作风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江源区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建立“四多四少”工作机制,扎实改进工作作风。

  多推出司法便民举措,让涉诉群众少误工。该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对立案审查、受理、收费、排期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立案程序,加快立案节奏,有90%的案件做到了1小时内收案、立案、排期。实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和文明接待”等制度,积极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及时开通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针对农民群众讨薪、生命权健康权纠纷、工伤事故赔偿、医疗纠纷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10万余元。对简单民事案件积极适用简易程序,确保案件快速审结。执行不分节假日,在涉及民生案件执行中,该院执行局法官利用节假日期间,当事人回家探亲团圆的机会进行执行,取得明显成效。对已经执行到位的资金送款上门,保证不因执行而影响涉诉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目前,已执结到位资金376万元。

  多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让涉诉群众少跑腿。为解决群众打官司难、法治维权难、出行难问题,该院不断加强巡回法庭建设力度,主动转变办案方式,将坐堂开庭办案转变成到农村巡回办案,把法庭搬到村边地头、农家院落,力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提升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辐射效应。今年,该院巡回法庭流动审判达100余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让涉诉群众少积怨。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全程调解、全面调解和全员调解,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不同审理阶段,积极开展调解,始终把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首选方式。采取上门调解、协商调解、互动调解、庭后调解等调解方式,采取“耐心、细心、热心、诚心、交心”的五心调解法,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案件调撤率达71%。不断创新调解方式和工作手段,加强与各种调解组织的联动协作,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对群体性、重大复杂案件实行联合多部门共同进行调解,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实现案结事了。

  多开展判后回访活动,让涉诉群众少上访。该院将判后回访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登门回访、电话回访、办案回访等方式,主动听取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败诉的当事人,通过法官做好耐心的疏导和安抚工作,有效避免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实行集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制,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目前,共回访当事人100余人次,向社会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王丽娜张婧)





责任编辑: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