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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8-04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江源区公安局强化危险爆炸物品动态管控

  为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管控,防止因监督管理不善引发危害事故,江源区公安局严格履行职责,紧盯管理关键环节,认真落实“五零工程”,全面推进危险爆炸物品动态管控。
  以摸底排查为依托,确保危险爆炸物品“零遗漏”。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房、不留死角,全面摸清辖区内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剧毒化学品单位的底数,了解掌握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用途、来源、流向等基本情况。同时,对停产、关闭的涉危企业,逐一排查到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废弃、闲置的剧毒危险物品,严防漏管、失控等问题的发生。
  以教育培训为依托,确保责任事故“零发生”。组织辖区各使用单位危险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会议,切实提高各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严格做到持证上岗;召集各使用单位负责人及单位仓管员、安全员、操作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绷紧与会人员安全使用、储存危险爆炸物品的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以安全检查为依托,确保安全隐患“零存留”。对危险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储存库房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对库管人员落实制度情况、台账填写、库存是否与台账一致、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坚持、落实,是否存在治安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在对辖区各危险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仓管员、安全员、操作员清楚底数、清楚来源、清楚状况的前提下,强化思想教育工作,经常保持与企业单位的联系,确保安全隐患“零存留”。
  以矛盾化解为依托,确保犯罪动机“零产生”。密切关注危险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及时排查发现危险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职工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并主动介入化解,做到矛盾纠纷一出现就有人管、有人问,力争解决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职工出现过激行为引发危险爆炸物品失控、被盗、非法使用等情况的发生,确保危险爆炸物品保管、使用等各环节的绝对安全。目前,已成功化解危险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职工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16起。
  以宣传发动为依托,确保违法犯罪“零空间”。深入辖区村居、企事业单位、医院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非法储存、销售、使用危险爆炸物品的危险性,切实增强辖区居民和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发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危险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主动举报违法储存、销售、使用危险爆炸物品的人员和行为,一旦查实,将给予一定奖励,有效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压缩危险剧毒化学品非法储存、销售、使用的空间。(薛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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