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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5-05  信息来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按照有关政策指导镇(街)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指导和管理应用。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规定权限内的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区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区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全区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区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镇(街)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承担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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