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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9  信息来源:审批科   收藏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市宏鑫碎石加工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市宏鑫碎石加工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白山市宏鑫碎石加工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26.03.19—2026.03.20

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3727755(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3727755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编:134700

项目名称:白山市宏鑫碎石加工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光环村

建设单位:白山市宏鑫碎石加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勘文保(吉林)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白山市宏鑫碎石加工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白山市宏鑫碎石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光环村

建设规模:年产机制砂30000m3/a。

本项目位于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光环村,厂址东侧为志诚页岩土矿矿区,南侧为空闲地,西侧隔矿区道路为2处碎石加工厂,北侧为空闲地,西南200m处有一间荒废房屋(无人居住,无产权),距离本项目最近村屯为西南侧380m处的光环村。

本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毕,施工影响已经结束。涉及的整改施工内容包括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式分选机采取全封闭处理,并安装布袋除尘器及排气筒;原料堆场、产品堆场采取全封闭措施;新建1座危废间;2座沉淀池采取防渗处理;厂区裸露地面采取水泥硬化措施。

整改工程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主要为粉尘性材料的运输、装卸和临时堆放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噪声,职工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及职工生活垃圾。

企业需对粉尘性材料采取遮盖、洒水和防风遮挡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措施,降低噪声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严格执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将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化管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气

1废气

 根据《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89千克/吨-产品,本项目产品为3万m3/a(约7.5万t/a),则破碎、筛分粉尘产生量为141.75t/a。

本项目拟对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震动式分选机采取全封闭措施,采用负压收集,设集气管道,粉尘经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3台设备共用1套除尘装置),集气效率为90%,除尘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15000m3/h

破碎、筛分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另外,破碎、筛分工序10%的粉尘未被收集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4.175t/a,经大气扩散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其他制品类工业排污单位生产过程中破碎机、筛分机可行技术为:湿法作业或采取袋式除尘等技术。本项目对破碎机、筛分机采取布袋除尘措施,属于可行性技术。

另外,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其他制品类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如下。 

本项目拟对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震动式分选机采取全封闭措施,采用负压收集,设集气管道,粉尘经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3台设备共用1套除尘装置),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另外,破碎、筛分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颚式破碎机至锤式破碎机采用传送带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产生粉尘,本项目拟在颚式破碎机出料口处安装水喷淋装置,保证物料保持轻微潮湿状态,但无水滴漏,可有效抑制粉尘排放;本项目对原料堆场、产品堆场采取全封闭措施,并配合洒水降尘,可抑制物料堆存扬尘;同时对厂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措施,定期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整洁,并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控制车速,避免因车速过快导致扬尘增加。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抑制无组织粉尘排放,厂界粉尘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废水

项目堆场及道路降尘用水、输送工序水喷淋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球磨洗砂废水排入沉淀池,上清液回用球磨洗砂工序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36m3/d(72m³/a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洗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企业新建2座沉淀池,其中1座用于存储洗砂废水,另1座用于存储上清液,单座规格10m×5m×2m,沉淀池采用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5~20cm的抗渗混凝土,四周抗渗混凝土结构,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

洗沙废水首先进入第一座沉淀池,投加絮凝剂,SS的去除效率一般在85%-95%之间,废水停留1小时后进入清水池,清水回用于洗沙工序,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采用压滤机脱水后外售建材厂作为制砖原料。

沉淀池容积合理性:洗砂工序洗砂循环用水量为80m3/h,废水中投加絮凝剂,废水停留1小时后进入清水池,则沉淀池的最小有效容积=小时废水量×停留时间=80×1=80m3,本项目单座沉淀池容积100m3,满足洗砂废水存储需求,同时预留了20%的缓冲容积可应对生产波动期的废水增量。

(三)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夜间不生产,故仅对厂界噪声进行预测

本项目投产后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高噪声设备增加基础防振设施,对电机采取隔声措施,从而减轻产噪设备对厂界环境的影响。

加强设备噪声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淀物回收粉尘、废布袋、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以每人0.5kg/d估算,项目定员9人,全年工作200天,共产生生活垃圾0.9t/a,暂存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沉淀池沉淀物

根据前文物料衡算,进入沉淀池的物料约657.994t/a,则沉淀池沉淀物产生量约为1645t/a含水率60%主要为洗砂工序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为SS,刚刚清捞的污泥含水率约98%,采用压滤机脱水后外售建材厂作为制砖原料

③回收粉尘

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根据物料衡算,回收粉尘126.299t/a,采用袋装收集,外售建材厂作为制砖原料。

④废布袋

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筛分粉尘,布袋除尘器约2年更换一次布袋,产生量约 0.1t/2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⑤废机油

设备维修保养需要使用机油,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机油每年更换一次,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通过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物代码:900-214-08),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⑥废机油桶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废机油桶产生量约为0.005t/a(5个,重约 1kg/个),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物代码: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⑦含油抹布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设备维修保养过程将产生含油废抹布,产生量约为0.001t/a,通过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废物代码:900-041-09),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026.03.16报告---白山市宏鑫碎石加工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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