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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9  信息来源:审批科   收藏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市江源区晟元建材经销处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市江源区晟元建材经销处碎石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白山市江源区晟元建材经销处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26.03.19—2026.03.20

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3727755(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3727755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编:134700

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晟元建材经销处碎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白山市江源区城墙街道爱林村

建设单位:白山市江源区晟元建材经销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勘文保(吉林)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晟元建材经销处碎石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白山市江源区晟元建材经销处

建设地点:白山市江源区城墙街道爱林村

建设规模:年产碎石6万m3/a。

本项目位于白山市江源区城墙街道爱林村,租用白山市江源区圣源木材有限公司一栋闲置车间,厂界东侧为圣源木材厂空地,南侧为西南岔河,西侧为圣源木材厂厂房,北侧为圣源木材厂办公用房,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目标为厂区北侧220m处居民散户(约4户,8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毕,施工影响已经结束。涉及的整改施工内容包括对破碎机、振动筛采取全封闭处理,并安装布袋除尘器及排气筒;新建1座危废间。

整改工程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主要为粉尘性材料的运输、装卸和临时堆放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噪声,职工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及职工生活垃圾。

企业需对粉尘性材料采取遮盖、洒水和防风遮挡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措施,降低噪声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严格执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将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化管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气

 根据《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89千克/吨-产品,本项目产品为6万m3/a(约9万t/a),则破碎、筛分粉尘产生量为170.1t/a。

本项目拟对破碎机、振动筛采取全封闭措施,采用负压收集,设集气管道,粉尘经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1台破碎机、1台振动筛共用1套除尘装置),集气效率为90%,除尘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20000m3/h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其他制品类工业排污单位生产过程中破碎机、筛分机可行技术为:湿法作业或采取袋式除尘等技术。本项目对破碎机、振动筛采取布袋除尘措施,属于可行性技术。

本项目拟对破碎机、振动筛采取全封闭措施,采用负压收集,设集气管道,粉尘经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1台破碎机、1台振动筛共用1套除尘装置),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另外,破碎、筛分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传送带输送物料过程产生粉尘,本项目拟在传送带转运点处安装水喷淋装置,保证物料保持轻微潮湿状态,但无水滴漏,可有效抑制粉尘排放;本项目原料、产品贮存于封闭车间内,配合洒水降尘,可抑制物料堆存扬尘;运输过程中严格控制车速,避免因车速过快导致扬尘增加。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抑制无组织粉尘排放,厂界粉尘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4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如果项目厂界预测浓度满足厂界浓度限值要求,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采用导则推荐模式AERSCREEN模型进行估算,本项目TSP最大落地浓度为0.229mg/m3TSP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GB3095-202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非正常工况下,颗粒物排放浓度会增大,排放量增加,故需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发生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情况。本项目主要非正常工况治理措施包括:

①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装符合标准的污染防治设施。

②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和保养,避免发生非正常工况。

③加强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增强职工环保意识,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规范污染防治设施操作流程。

④发生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工况时,及时停止作业,立即安排维修人员对布袋除尘器进行检修,检修合格后方可投产。

⑤制定定期巡检制度,确保能及时发现除尘设施故障。

(二)废水

本项目原料、产品堆存降尘用水,输送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8m3/d96m3/a废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夜间不生产,故仅对厂界噪声进行预测

 本项目投产后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高噪声设备增加基础防振设施,对电机采取隔声措施,从而减轻产噪设备对厂界环境的影响。

加强设备噪声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原料、产品均采取汽车运输,并用苫布遮盖

在运输路线的选择上,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域,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干扰。同时,要合理规划运输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运输作业,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对于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安装高效的尾气净化装置,减少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此外,运输车辆的轮胎应保持良好的状态,避免因轮胎磨损产生过多的粉尘污染。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振动筛筛下碎渣回收粉尘、废布袋、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以每人0.5kg/d估算,项目定员12人,全年工作200天,共产生生活垃圾1.2t/a,暂存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振动筛筛下碎渣

根据前文物料衡算,振动筛筛下碎渣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为0.01%,则产生量为9t/a,振动筛筛下碎渣外卖建材厂做制砖原料。

③回收粉尘

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根据物料衡算,回收粉尘151.56t/a,采用袋装收集,外售建材厂作为制砖原料。

④废布袋

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筛分粉尘,布袋除尘器约2年更换一次布袋,产生量约 0.1t/2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⑤废机油

设备维修保养需要使用机油,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机油每年更换一次,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通过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物代码:900-214-08),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⑥废机油桶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废机油桶产生量约为0.005t/a(5个,重约 1kg/个),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物代码: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⑦含油抹布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设备维修保养过程将产生含油废抹布,产生量约为0.001t/a,通过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废物代码:900-041-09),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026.03.16全本--白山市江源区晟元建材经销处碎石建设项目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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