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长白山特色食药科技产业园蒸汽锅炉动力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长白山特色食药科技产业园蒸汽锅炉动力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25.03.06—2025.03.07)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3727755(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3727755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邮 编:134700
项目名称:长白山特色食药科技产业园蒸汽锅炉动力站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长白山特色食药科技产业园区园东路与纬五路交汇
建设单位:白山市江源工业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白山特色食药科技产业园蒸汽锅炉动力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长白山特色食药科技产业园区园东路与纬五路交汇,项目中心坐标为:126度35分34.329秒,42度4分52.443秒。
周边关系:项目用地四周均为空地,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目标为东北侧72m处滨江花园。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3300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管道试压废水
管道试压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含少量铁锈、泥沙等悬浮物,本项目管道试压用水量约为34.67m3,经沉淀后即可去除,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对地表水体影响很小。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是施工人员生活活动造成的,根据施工进度,管线施工人数10人/d,锅炉房场地施工人数30人/d,本项目管线施工期2个月,锅炉房场地施工期16个月,施工人员平均用水量为50L/d.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为2.0m3/d。施工期生活污水按用水量80%计算,则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6t/d,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较大污染。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来往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及施工焊接烟尘。
(1)扬尘
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期间土石方的挖掘、土石方堆放、建筑物料运输等多个环节,为无组织排放。施工期所用混凝土均外购,不在现场拌和,工程施工现场堆料封闭储存,最大程度的减少了扬尘的产生。
(2)施工车辆废气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保证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行状态的良好。在机械、车辆运转状况良好的条件下,产生的上述污染物质浓度较低,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较明显的影响,并且施工期在一般情况下相对运营期较短,主体建筑物施工结束后,施工机械即停止运转,因此施工机械对环境的影响仅是暂时性的,不会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带来长久的影响。车辆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活动,尾气呈面源污染形式;汽车排气筒高度较低,尾气扩散范围不大,对周围地区影响较小;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相对较少。这种影响仅限于施工期,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3)柴油发电机废气
本项目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染物中主要为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颗粒物(TSP),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第三阶段限值标准要求。
(4)焊接烟尘
施工工程焊接工艺将产生少量焊接烟尘,其主要成分为Fe2O3、SiO2、MnO2等,焊接位置主要为室外操作无组织排放,企业采用无烟焊条,且施工过程中焊接量较少,焊接烟尘产生量很小,自然扩散,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因此施工期对周围村庄及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工程施工设备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车辆噪声。
昼间施工机械在60m处、夜间300m处能够满足《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本期工程选用性能优良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产噪相对较高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在同一时段内进行作业。同时由于施工场地所在地域广阔,施工机械设备较为分散,产生的噪声易于衰减,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土石方、废弃泥钻屑及泥浆、施工废焊条、生活垃圾。
(1)施工土石方
本区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3475m3,其中挖方总量7934m3(含表土剥离2393m3),填方总量5541m3(含土壤改良424m3),余方总量2393m3,余方为表土,表土进行临时堆存,待政府拍卖后统一进行外运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
本项目管线施工人数10人/d,锅炉房场地施工人数30人/d,管线施工期2个月,锅炉房场地施工期16个月,施工期固废物产生量按0.5kg/d·人,则施工期排放量约0.02t/d,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避免随意抛弃,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程度不大。
(3)废弃泥钻屑及泥浆
本项目穿越现有和谐大街道路采用定向钻技术。定向钻施工需使用配制泥浆,其主要成分为膨润土,含有少量Na2CO3,呈弱碱性,对土壤的渗透性差,施工过程中泥浆可重复利用,到施工结束后剩余泥浆经pH调节为中性后作为废物收集在泥浆坑中,经当地环保部门的允可,经固化处理后就地埋入防渗泥浆池,上面覆盖40cm的耕作土,确保恢复原有地貌。对废钻屑,用来平整场地。
(4)施工废焊条
本项目在焊接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废焊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期间废焊条产生量约为100kg,施工废焊条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施工期管道施工采取如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对管道施工临时用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
本工程在穿过农田部分,尽可能利用田间地头作堆料场,管道敷设完成后,在农田两头作标志。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确定的施工范围,使用显著标志(如彩旗或彩色条带)加以界定。施工中人员和车辆活动应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用地界线外禁止作为土方堆存场,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
②一切施工作业尽量利用原有公路,沿已有车辙行驶,若无原有公路,则要按先修道路,后设点作业的原则进行。杜绝车辆乱碾乱轧的情况发生,不随意开设便道。管线尽量沿公路侧平行布置,便于施工及运营期检修维护,避免修筑专门施工便道。
③应根据当地农业活动特点,尽量避免在农作物生长时节进行施工,以减少农业生产损失
④管道敷设完成后,应当把所有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农田及田间道路等农业设施进行修整、恢复。
⑤地貌恢复时,应将施工作业带、通行道路等恢复至原始地貌和坡度,保护水资源和土壤,尽最大可能恢复受扰地区的原有状况和使用情况。
⑥管沟回填时,先回填细土,再回填不大于250mm的石方,最后回填开挖时剥离的表层耕作土,恢复土地的使用功能,达到复耕条件。
⑦管道施工过程中要对管沟区的土壤进行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同时要按照恢复耕作设计文件规定的范围,将其剥离并单独堆放用土工布进行临时防护,以便工程结束后用于恢复扰动的农田。以此来尽量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尽快恢复农作物产量。
⑧管沟敷设完成后,对施工作业带被施工人员和机械践踏、碾压而变得紧实的土壤,应通过机械或人畜等方式进行表层翻动,以保持土壤原有结构。
⑨生态恢复时,应尽量采用本地种类或常见绿化物种,严禁随意使用非本地物种,避免因生物侵袭给当地的生态系统带来严重伤害。
通过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影响及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质量达标区,根据现状补充监测,各监测点位处的NOx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Hg的小时浓度及TSP的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氨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mg/m3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本项目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锅炉烟气经SNCR+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0m高烟囱排放,燃生物质时锅炉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SO2:47.79mg/m3,0.2256t/a、NOx:45.34mg/m3,0.214t/a、颗粒物:3.305mg/m3,0.0156t/a、汞及其化合物:0.00555mg/m3,0.0000262t/a,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要求;燃天然气时锅炉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SO2:18.56mg/m3,0.5755t/a、NOx:73.64mg/m3,2.2835t/a、颗粒物:0.08mg/m3,0.00247t/a,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站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中厂界限值要求;逃逸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所排废气经相应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综上,本项目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和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排放限值。软化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用于浇渣和降尘。本项目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预计2026年2月建成投产,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0.36m3/d,约占区域处理水量的0.41%,废水能够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从废水处理水量和时间上废水排放可行。
3、噪声
1.噪声源强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预计噪声源强在55~90dB(A)。
2.主要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每日运行10h,同时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为了确保噪声排放稳定达标,本次环评提出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
②在总平面布置时,应考虑利用建筑物的隔声作用,最大限度降低界外噪声影响值。
③对于高噪声设备,安装隔音、减振、消音设施,降低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④项目投入使用后,后期管理部门应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造成的噪声污染。
⑤运输车辆应在昼间运行,避免夜间运输。
在采取隔降噪措施后,项目在最大负荷工况下正常运行期间,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东北侧滨江花园小区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炉渣、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物、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炉渣、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和废包装物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025-01长白山特色食药科技产业园蒸汽锅炉动力站环境影响评价 报批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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