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白山华舜饮品有限公司年产13.2万吨寒武奥陶包装饮用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19.11.18—2019.11.19)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3727755(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3727755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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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白山华舜饮品有限公司年产13.2万吨寒武奥陶包装饮用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白山市江源区大阳岔镇小洋桥村
建设单位:白山华舜饮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安信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白山华舜饮品有限公司位于白山市江源区大阳岔镇小洋桥村。东侧为农田,南侧隔25m为201国道,北侧,西侧为农田。厂区内现状为荒地,占地性质现为耕地,但已取得白山市江源区自然资源局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证明详见附件1。建设占地面积为14816m2的天然饮用水瓶装生产线厂区。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3.2万吨包装饮用水。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占总投资的3.0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气
①有组织
经集气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约为17.35mg/m³,排放量为0.2916t/a,排放速率为0.13kg/h,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
本项目吹瓶车间集气排风装置集气率为90%,其余10%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为0.216t/a(0.048kg/h),能够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③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共设2个灶头,属于小型标准。食堂食用油用量平均按15g/人·d计,就餐人数按15人计,则日耗油量为0.225kg/d,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1%,油烟产生量为1.26kg/a,产生浓度为2.25mg/m3。烹饪时间按1h/d计算,经油烟净化装置(60%)处理后则该项目所排油烟量为0.504kg/a,油烟排放浓度为0.9mg/m3(按风量2000m3/h计),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炉灶标准。
⑵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约为22.82t/d(6389.6t/a),生产废水排放量约为6221.6t/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0.8t/a,均排入防渗储池,食堂污水量为67.2t/a,经隔油处理后排入防渗储池,定期清掏外运至江源区污水处理厂。
主要噪声源为灌装机、输送设备及各种泵类设备,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采取相关措施后东西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西南侧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职工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均为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由企业送往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卖废品回收站;废滤料由厂家回收;化验室废物和废气吸附装置中的废活性炭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经及时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