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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10  信息来源:环保局   收藏
江源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白山供热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拟对白山供热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9.04.082019.04.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3727755王心鑫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3727755

  通讯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邮    编:134700

项目名称白山供热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白山市江源区孙家堡子镇

建设单位华能吉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兴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白山供热改造工程位于白山市江源区孙家堡子镇。项目东侧为碎煤机室和公用配电间,南侧为灰库,西侧为汽车卸煤沟,北侧为煤场,总投资14334万元,新291MW热水锅炉,可供热面积380m2,燃煤量为93209t/a,配套烟囱高度为80m,出口内径3m。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联合脱硝工艺+炉内喷钙脱硫工艺+布袋除尘器处理。本项目的建设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冬季供暖效果改善,满足热用户冬季采暖需求,对于环境保护及减少城市空气的污染也具有积极的作用,工程的建设会带动或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9.3.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新增生活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本项目辅机循环水系统冷却水、脱硝系统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生产废水主要为化学制除盐反冲洗水、锅炉排水。化学制除盐反冲洗水水、锅炉排水通过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到公用水池,用于灰库、渣库、煤场、降尘及输煤冲洗及除尘水,不外排。

9.3.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锅炉烟气

锅炉房内2台热水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联合脱硝工艺+炉内喷钙脱硫工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锅炉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烟气通过烟囱高度为80m,出口内径为3m的烟囱排入大气中,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破碎粉尘

本项目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进行处理,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石灰石粉仓粉尘

本项目石灰石粉仓粉尘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进行处理,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9.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经采取消声减振、建筑物隔声措施,再通过距离衰减,厂界预测结果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9.3.4固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新建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除尘灰、炉渣全部综合利用,用做建筑材料及筑路材料等

各项固废物最终处置措施合理,暂存措施改造后对环境污染情况有积极改善作用的,可有效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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