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208号)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现对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023年江源区千村示范(大华村)创建项目
施工单位:吉林省海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有效期为30日,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16日。
请在此项目施工的广大劳动者在公示有效期内,对相关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逾期未接到投诉举报,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联系电话:0439-3723761。
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