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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7  信息来源:水利局   收藏
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区已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水利部印发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全区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3782.91公顷,涉及孙家堡子街道、江源街道、正岔街道、城墙街道、湾沟镇、松树镇、砟子镇、石人镇、大阳岔镇共9镇街(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开垦种植农作物,凡违反规定开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江源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附件2:江源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统计表

 

 

  江源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





责任编辑:政数局 初审:张志刚    复审:赵松雷    终审:单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