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区已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水利部印发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全区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3782.91公顷,涉及孙家堡子街道、江源街道、正岔街道、城墙街道、湾沟镇、松树镇、砟子镇、石人镇、大阳岔镇共9个镇街(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开垦种植农作物,凡违反规定开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江源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江源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